农家乐”土地利用浅析

时间:2023-03-20 16:27:20 旅游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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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土地利用浅析

【摘要】本文以安吉县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及统计资料的收集,界定了“农家乐”的概念,分析了“农家乐”土地利用特点、形态布局及土地利用变化,最后提出了“农家乐”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键词】农家乐 土地利用 安吉县
  
  一、安吉县“农家乐”概况
  
  1、“农家乐”的概念
  “农家乐”旅游一直没有一个社会公认的定义,提法很多,通常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联系在一起。本文所研究的“农家乐”与乡村旅游是包含关系,认为“农家乐”是乡村旅游的一种,它是指在农民自由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圃及菜畦等田园景观、乡村人文资源,以家庭为经营主体,为游客提供以农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餐饮、住宿及娱乐等服务的乡村旅游。它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及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特色,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
  2、安吉县“农家乐”现状分析
  (1)发展规模。安吉地处天目山北麓,太湖南滨,素有“中国竹乡”之称,面积1886平方公里。安吉“农家乐”始于1998年,作为安吉生态旅游特色项目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发展空间,已经成为安吉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的一大亮点。经过培育、发展及规范阶段,到现在已有“农家乐”经营户约500户,床位8000多张。2005年,全县“农家乐”共接待旅游人数35万,总收入3000万元。2006年“农家乐”旅游保持旺盛发展势头,全年接待游客311.6万人,实现旅游收人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和26.8%。
  (2)安吉“农家乐”的主要类型。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历经10年的培育和发展,安吉“农家乐”已经拥有自己独特的竹乡特色。目前全县“农家乐”已经逐步建成三种类型:农家旅社型、农家餐馆型和休闲农庄型。如天荒坪镇农家乐,以景点密集著称,可为周边景区的游客提供住宿;开发区农家乐,以百笋宴、铁板全鱼及三色茅草根等众多山珍美味为拳头产品;鄣吴镇的无蚊村可以过没有蚊子的清凉夏季。
  但安吉“农家乐”的发展总体上仍处在初级阶段,并表现出自发特点:发展区域单向集聚,西南山区呈持续扩张态势,中部丘陵和北部土斗区几乎还是空白;青山绿水的视觉享受和相对廉价的食宿几乎是产品的全部内涵;经营机制和运作模式单一,个体粗放经营。
  
  二、“农家乐”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特点
  (1)多效益性。旅游用地可以获得多种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些效益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能增加经营户的经济效益,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促进文化的交流;另一方面也可能给旅游地带来不可逆转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的负面效果。
  (2)高收益性。“农家乐”用地不仅能维持原有的土地功能收入,而且还能通过发展旅游得到额外的收入,明显的增加了土地的经济产出;河流水面、滩涂等未利用地,通过承包、租赁发挥其未利用地的经济潜力;经营户利用疏林下的空隙种植蔬菜、布置娱乐设施,也使土地经济收益显著增加。
  (3)复杂性。“农家乐”用地类型众多,包括水田、果园、茶园、林地、坑塘水面及农村宅基地等。考虑不同类型用地本身的特点,发挥其优势,也是“农家乐”发展中需要考虑的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一切土地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农家乐”用地仍然涉及种种复杂的土地管理体制,对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
  2、“农家乐”用地的空间形态分布
  安吉县“农家乐”经营个体用地的空间形态有点状和块状两种。采取何种布局形态与地理条件、投资规模及土地管理制度等有关。点状的空间形态是指除了主体接待设施以外,基本上没有附属的户外休闲娱乐设施,目前安吉“农家乐”经营户的75%左右以这种形态分布。它们坐落在景区旁边,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本身除了餐饮、住宿和休闲(局限于麻将、卡拉OK等),没有其他户外娱乐设施或项目。例如大汉七十二峰旅游区(石岭)旁边的小家农家,竹博园旁边的竹博园新亚农家乐,灵峰胜景区旁边的青青果园山庄等。块状的空间形态是指除主体接待设施以外,周围还有小范围的景观休闲用地和户外休闲娱乐设施。除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雅的环境,经营户本身自有或租赁来的水库、菜地及农地等可供游客进行垂钓、乘竹排和摸鱼虾等户外娱乐休闲活动。如报福景溪野趣农庄、狮子山庄和七十二峰山景园农家等。
  3、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分析与收益变化
  “农家乐”的用地结构通常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体的接待设施,包括接待厅、餐厅、住房和室内的休闲娱乐场地,这一部分属于建设用地类别,是已办理土地占用相关手续的永久性用地;第二部分是经营户在主体接待设施旁搭建的辅助用房和周边的停车场、前坪、园林化构筑物等。这一部分一般属于园地和林地,为利用地类别,未全部办理土地占用的相关手续。第三部分是作为“农家乐”背景而存在的林地、园地和湖泊水面,这一部分主要由经营户自有或租用或本身属于未利用地,而且一般没有基建投入。
  从1998年“农家乐”悄然兴起以来,安吉县的一些土地的用地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由单纯的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发展成一种复合型的土地利用类型,一些农地、林地也具备了两个产业(农业和旅游产业)的特性。这些变化给安吉县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促进了农民的就地就近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以安吉发展“农家乐”最早的大溪村为例,据地税部门数据反映,1998年大溪村农家乐税收14万多元;2003年为80多万元,翻了二番多;2004年税收达90多万;2006年大溪村每家农户靠农家乐年收入最少的也达到了17至18万元。安吉县农民的就业结构也由原来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向农商结合的模式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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