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产品附加值

时间:2020-10-14 13:58:21 旅游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产品附加值

  摘 要 对一般产品附加值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在对目的地、旅游产品附加值这些对象界定后,探讨了旅游目的地增加旅游产品附加值的各种可能途径,并指出了旅游目的地增加旅游产品附加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旅游目的地 产品附加值 增加途径 基本原则

  产品的价值由主体价值和附加值构成,产品主体价值(由产品核心功能带来的效用)之外的价值即为附加值。具体而言,产品附加值是一种能够使消费者在消费产品时获得“额外”身心满足的效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可以增加产品的整体价值,有助于激发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和购买行为,因而它是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在需求多样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条件下,如何通过提高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附加值来增强市场竞争力,是旅游目的地经营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对旅游目的地及其旅游产品附加值的界定

  1.1 旅游目的地

  旅游目的地的定义有多种,本文以英国学者D·布哈利斯的观点为基础,将旅游目的地定义为:一个特定的旅游区域,被旅游者公认为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有统一的旅游业管理和规划的司法框架,由统一的目的地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区域。这个区域不是指地域广阔的旅游城市或旅游圈,而是指地域较小或是旅游要素资源在地理上没有割裂的旅游区,如某一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村、主题公园。

  1.2 旅游产品附加值

  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需要,凭借环境条件和旅游设施所提供的全部服务要素之和。旅游产品大多属于服务型产品,每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产品价值同样有主体价值和附加值之分。其主体价值是指由旅游目的地的核心服务项目(用以满足旅游者来该旅游目的地旅游的主要目的)所带来的,使旅游者获得主要身心满足的一种效用。其附加值则是指独立于主体价值之外的,主要由旅游目的地的辅助服务项目所带来的,使旅游者获得额外身心满足的其他效用。例如,九寨沟旅游,风景观光是旅游产品的主体价值,娱乐、休闲等则属于旅游产品的附加值。一个旅游目的地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产品主体价值只有一种,而提供的旅游产品附加值则可以有多种。

  2 增加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附加值的可能途径

  2.1 横向一体化途径

  横向一体化途径也可称之为同心一体化途径。这种途径的出发点是围绕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的主体价值新增加与核心服务项目相类似的服务项目。例如,风景名胜区的景色观光是旅游产品的'主体价值,可以在同一旅游目的地,通过建设农艺园、植物园、园林、花园等途径来增加观光服务项目的种类,以此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又如,旅游度假村的静养休闲是旅游产品的主体价值,可以在同一旅游目的地,通过增加自娱自乐(如垂钓、棋类牌类、吹拉弹唱)、农作与手工(如由旅游者动手参加的种植、收摘、陶艺品制作活动)、返朴归真生活(如自助烧烤、篝火晚会、露营)、疗养(如日光浴、泥浴、理疗)等服务项目的途径来增加休闲的种类,以此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2.2 差异多样化途径

  差异多样化途径的出发点是增加与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主体价值的核心服务项目关联性不强或显著不同的多样服务项目。例如,森林公园的林木景色观光是旅游产品的主体价值,可以在同一旅游目的地,通过建设科普性设施(如树木、花卉品名标签,介绍当地地理、气候、的宣传板牌)、运动健身性设施(如滑草场、旱冰场、无线电定向运动场、水上运动场)、保健疗养性设施(如森林氧吧、健身房、理疗室)等途径来增加旅游服务项目,以此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又如,游乐园的娱乐是旅游产品的主体价值,亦可在同一旅游目的地,通过建设科普教育性设施、运动健身性设施、保健疗养性设施、园林等来增加旅游服务项目,以此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2.3 营业促销性途径

  营业促销性途径的出发点主要是通过旅游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促销活动来增加旅游产品的附加值,其主要有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