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如雷运用阶级与阶层分析方法研究历史的实践与启示

时间:2017-07-25 17:42:38 历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胡如雷运用阶级与阶层分析方法研究历史的实践与启示

  自有人类以来,人们就自觉或不自觉地生活于社会之中,并不免受到各种社会关系的影响和制约,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各种不同的阶级、阶层或集团。而研究这些不同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存在状态、态度及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则是历史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特别是研究政治史,若不涉及各种不同利益的阶级、阶层或集团,不研究其代表人物,是很难揭示历史真相的。这种研究方法,就是习称的阶级分析方法。其实,运用这种方法来研究历史,早在马克思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以后不少资产阶级史学家也运用这种方法来研究历史,所以阶级分析方法并不是史学家的创造和专利。

胡如雷运用阶级与阶层分析方法研究历史的实践与启示

  胡如雷在历史研究中就经常采用这种阶级分析方法,比如他在其名著《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中,就具体分析了作为地主阶级中的皇族、勋戚、官僚、士族与庶族地主等不同阶层的占田情况,以及作为农民阶级中的自耕农,佃农、雇农等不同阶层的生存情况等等,并进而分析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态度。他在《唐末农民战争》一书的前言中说:“后来读了恩格斯的光辉著作《德国农民战争》,觉得茅塞顿开,很受启发。恩格斯在这部经典著作中分析了起义前的具体社会政治状况,着重分析了各阶级、各阶层所处的地位和对待起义的态度,在起义过程中又分析了各阶级、各阶层的动态,最后指出经过起义哪些阶级、阶层占了便宜和哪些阶级、阶层吃了亏。于是我就萌动了运用这一方法研究唐末农民战争的念头。”[1](p3)尔后在具体研究“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地位和状况”时说:“只有对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政治地位进行科学的分析,才能在阶级阵线上明确,哪些阶级是农民起义的动力,哪些阶级是农民斗争的对象,哪些阶级处于中间状态。不同的阶级地位不但决定各阶级、各阶层对待农民起义的态度,也能说明他们在阶级大搏斗中为什么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和斗争方式。”[1](p19)他指出:“地主阶级内部大致分为大地主和中小地主两个阶层。我们很难确定一个绝对的土地数量,作为划分这两个阶层的精确标准。这种划分更多地是从不同的政治地位出发的。”[1](p19)也就是说,胡如雷是将有无政治特权作为地主阶级内部两个阶层划分的主要标准。他认为有政治特权的地主即属于大地主阶层,其中包括官僚地主(含世代相承的名门大族,即门阀士族)、权豪地主(含宦官集团)和僧侣地主。没有政治特权的地主即属于中小地主阶层,商人也属于这个阶层,他们既同大地主有矛盾,又同农民阶级有矛盾,实际处于中间阶层地位。对于农民阶级,胡如雷说:“由于史料所限,我们不能在农民阶级内部再划分为中农和贫农,只能划分为自耕农和佃农。”[1](p29)其中自耕农有小块土地,但易于破产,沦为佃农。佃农则自己没有土地,完全靠佃耕地主土地为生。可见胡如雷在划分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时,是以占有土地多少,并是否亲自耕种为主要标准;在划分地主阶级内部的不同阶层时,是以是否享有政治特权作为主要标准;而在划分农民阶级内部的不同阶层时,则是以是否占有私有土地为主要标准。也就是说,胡如雷在划分唐代的阶级与阶层时,同时使用了经济与政治这两种不同的判定标准,

  为什么不用统一的标准呢?或者说,为什么在划分地主阶级内部的大地主与中小地主这两个阶层时不用统一的经济标准呢?胡如雷的解释是:“我们很难确定一个绝对的土地数量,作为划分这两个阶层的精确标准。这种划分更多地是从不同的政治地位出发的。”[1](p19)应该承认,胡如雷的这种解释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自魏晋以来,地主阶级内部的主要矛盾是士族地主与庶族地主之间的矛盾,即特权地主阶层(大地主)与一般地主阶层(中小地主)之间的矛盾。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唐朝。因此,以是否拥有政治特权作为大地主与中小地主的主要划分标准,更能凸显当时地主阶级内部的主要矛盾,也更能深刻认识当时的历史实际。

  在胡如雷的论著中,使用过不少与阶级或阶层有关的词汇。今以其所著《隋唐政治史论集》为例,即有“门阀”、“豪强”、“世族”(第3页),“门阀士族”、“富商大贾”(第4页),“豪强世族”(第6页),“豪强门阀地主”(第19页),“大族”、“豪族”(第100页),“小地主、小土豪”(第103页),“农民阶级”、“地主阶级”(第160页),“剥削阶级”(第192页),“地主集团”(第250页),“士族门阀”、“非士族的地主”、“皇族、功臣、贵戚及由此一大官僚贵族集团”、“士庶”(第251页),“新兴的大官僚贵族”、“大官僚贵族地主集团”、“中小地主”(第252页),“新兴地主集团”、“大官僚贵族集团”、“一般地主”(第253页),“公卿显官集团、地方豪强大地主阶层、中小地主阶层”(第335页),“公卿地主”、“中小地主”、“地方豪强大地主”(第340页),“宦官集团”、“商贾阶层”(第367页),“庶族地主阶层”(第369页),等等,达数十种之多。仔细分析这些词汇后可以看出,在胡如雷的心目中,还是按照有无政治特权的主要标准,而将地主阶级分为两大阶层的。有政治特权的大地主阶层,有“门阀”、“世族”、“门阀士族”、“豪强门阀地主”、“大族”、“大官僚贵族集团”、“大官僚贵族地主集团”、“公卿显官集团”、“公卿地主”等多种称谓;无政治特权的中小地主阶层,则有“小地主、小土豪”,“非士族的地主”、“中小地主”、“中小地主阶层”、“庶族地主阶层”等多种称谓。胡如雷正是主要用这种阶级与阶层分析方法来研究唐代的政治史、政治事件与政治人物的。

  不过,在我们仔细研读了胡如雷的全部论著之后,可以发现他的观点也并非一成不变的。政治的变化、思想的解放,也使胡如雷的认识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一、关于阶层的代表人物问题

  魏晋隋唐时期,地主阶级内部存在的士族与庶族两大阶层的矛盾和斗争,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一向为治史者所重视。因此,将当时的政治斗争纳入士庶之争的框架内,并找出各自的代表人物,曾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学界中占主流的思维模式。

  胡如雷也不例外。在其处女作《论武周的社会基础》一文中,他就认为武则天是新兴地主集团(庶族地主)的政治代表,而顾命大臣长孙无忌等人是大官僚贵族地主集团(士族地主)的政治代表,武则天打击长孙无忌与李唐宗室大臣,就是地主阶级内部这两大阶层之间的政治斗争。

  20世纪90年代之后,胡如雷对自己当年的观点进行了修正,他在《关于武则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武则天本人并没有明确的阶级观点和自觉的阶层意识,也不具备以阶级或阶层划线的概念”,“武则天思想上存在的实际是一条实用主义原则,只要能为我所用,肯替她效犬马之劳,士族也好,庶族也好,贵族官僚也好,平民百姓也好,都会受到奖拔和重用;她思想上根本没有一条对士族、显贵一律排摈的用人路线。”[2](p266)也就是说,武则天既不代表中小地主,也不代表大官僚贵族,即不能将武则天视为地主阶级中某一特定阶层的政治代表。

  胡如雷否定了武则天的阶层代表问题,反映了他对唐代社会中阶级与阶层问题的深入思考。同样的思考也反映在他对宦官集团的认识上,他在《唐代的宦官是商贾阶层在政治上的代表者吗?》中指出,宦官所统领的神策军中有很多人出自商贾,宦官也接受商贾的贿赂。但宦官集团也侵犯商贾的利益,如利用“宫市”来抢夺商人财物,在北军置狱“罗织城内富人”,以没其家产,等等。因此,不能把宦官集团看成是商贾阶层在政治上的代表[2](p368)。

  由以上两例可以看出,后期的胡如雷,对于某某人或某某势力是某某阶级或阶层的代表的说法,持有一种非常慎重的态度,这种态度是十分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