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见解

时间:2021-04-21 16:49:26 理工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见解

摘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逐步使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不断涌入施工现场,同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规范,做到于国家颁布的电气标准用词、做法、实施口径相一致,避免造成多种不同误解,现结合实际工作及学习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一些问题,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施工现场 临时 安全技术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应与国家其它标准相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颁布实施以来,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指导性文件,有效抑制了多发触电伤亡事故,在施工临时用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还应满足国家、行业制定的其它相关标准,不宜孤立、片面地强调临时性而与国家其它标准不相符。
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标准中存在一些名词术语易混淆,例如:隔离开关:多用于高压配电线路,没有灭弧装置,不能带负荷拉闸的电气元件称为隔离开关。其用途主要是在检修时将负荷与电源隔开,它常与油断路器联合使用。
根据JGJ46-2005标准,“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而JGJ46-88中将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的电气元件统称隔离开关,未区分其使用电压和使用部位,与国家颁布的其他标准不一致。所以在JGJ46-2005标准中应明确界定,当施工现场采用高压供电时把具有隔离检修作用的称为隔离开关。当在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中将其称为隔离电器较妥当。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只认为刀开关才具备该功能,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规定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①单极或多级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②插头与插座;
③连接片;
④不需要拆除的导线的特殊端子;
⑤熔断器。
可见在临时用电配电方案中隔离电器的选择是多样性的,除必须与保护设备负荷相匹配以外,只要具备隔离功能的元件均可作为隔离电器使用。
1.2 JGJ46-2005标准中强调:“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而IEC/TC64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等标准中都明确规范了该定义:“系统中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这种接地方式称为TN-S。”但在实际情况中,保护线和中性线是有区别的,如果施工现场有独立变压器时,由变压器中性点引出的专用保护线就是PE线,则构成TN-S系统。如果施工现场未设置独立变压器,变压器后极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即PEN线,进入施工现场后设置重复接地引出PE线,这时又是TN—C—S系统。
由上述可见JGJ46-2005中不应将保护系统笼统称为TN—S,应与供电系统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合理采用TN-S或TN—C—S接地系统。
2 漏电的原因及保护措施
根据JGJ46-2005标准,要求在总箱和开关箱内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对于总箱内漏电保护器无具体要求。而在其配套资料及相关文件中又有所规定:“总箱内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与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mA·S。”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的生命安全。
而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规定:“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宜超过0.5A。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护设备,防止电气事故。
依上所述漏电保护器除满足IΔS≤30mA·S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实际情况,即在动作时间上不宜选择0.1S的漏电保护器,如时间过长,动作电流取值较小,不动作电流也较小,无法起到正常使用的作用,因此还要考虑以下情况: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多在露天工作,作业条件受气候影响因素较多,电气绝缘层易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