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时间:2020-10-15 16:56:50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重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一、为何要重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从价值流再造的思想看,业务是由以顾客(内部的部的)获得特定结果为目标的价值流组成的。顾客的需求可以清楚地识别,业务活动应使顾客尽可能地高兴。从对各大公司的调查上看,财务管理(包括会计、与银行谈判及资金管理等)是企业多条价值流中的一条。因此有必要重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为顾客提供与其决策更为相关的会计信息。
  价值流再造并非要解开企业中蜿蜒发展起来的结,它寻求非同寻常的、根本性的解决方法,通常运用新技术,劈开种种纠缠,重新开始。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重构同样也是如此,不能再遵循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应该有更多的创新。
  当前的电算化会计系统对传统会计革命之所以是不彻底的,是因为它只是改变了传统会计的硬件,而没有触及传统会计软件的任何方面,即只是对传统手工会计的仿真,其给人们带来的只是体力的节约(包括会计人员的减少),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变革。—这正如我们有一条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公路而上面所行驶的只不过是一辆过时的“老爷车”,虽然就目前看似乎行驶得比以前好,但我们无法回避一个事实是:众多新型号的“奔驰”、“凯迪拉克”必将超越我们的“老爷车”。因此“老爷车”上的“客户”(即会计信息使用者)迫使我们要构造出适合在高速路上行驶的现代轿车——现代会计信息披露系统。
  
  二、如何重构会计信息披霹体系——制度创新
  
  以前的有关未来会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会计本身的概念框架的创新,而假定制度是不变或不可改变的常量,这样的思维方式阻碍了这个领域的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制度的变革成为可能,相对于会计本身的概念框架创新而言,制度创新的意义要重要得多。网络时代会计的制度创新,包括会计信息产权模式创新、传播模式创新、生产模式创新。
  (一)明晰会计信息产权模式
  在信息日益成为商品的网络时代,会计信息能否成为一种商品,主要取决于会计信息的产权能否有效界定。陈冬华认为,会计信息的配制是企业所有的一项经济资源,而企业又归股东所有,因此,会计信息天然的产权所有者应该是企业的股东。现代的制度框架中,会计信息这项企业资源由经营者管理,但其并不明确为谁管理;股东亦不自知其为会计信息的所有者。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的技术革新使得会计信息的产权办公室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支持。媒体的网络革命使得会计信息不仅可在报纸上公布,还可以选择网络传播,设立自己的网址。会计信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给网络媒体公司,而不是像现在上市公司还得付钱给证券报刊登其会计信息。
  (二)会计信息生产模式和传播模式的市场化
  传统的会计信息生产者传播模式特点是:
  1、会计信息的生产职能由企业自己执行;
  2、企业掏钱在证券报上刊登传播会计信息。
  现在的问题是:
  1、会计信息的生产职能能否交给市场来完成?
  2、在其他市场主体(如报业公司、数据公司)利用会计信息赢利的同时,其产权所有者(股东)能不能也获得利益?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对旧有的会计信息的生产模式和传播模式进行市场化变革。变革的具体方法是:
  1、成立专门的会计服务公司,以改变传统的会计信息生产方式。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会计信息的生产可能实现非手工化,较为复杂的会计方法的使用亦成为可能;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企业经济交易的原始数据的异地实时传送成本不再高昂。
  2、企业与会计服务公司签约。
  契约内容包括:
  ①会计服务公司替代企业执行会计信息生产职能,企业向会计服务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企业有向后者诚实地提供体制改革相关信息的义务;
  ②企业将会计信息的所有权售与会计服务公司,后者向前者支付相应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