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涉及税种的纳税筹划研究

时间:2020-10-08 09:35:36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电网企业涉及税种的纳税筹划研究

关于电网企业涉及税种的纳税筹划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享有纳税筹划的权利。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研究国家税收法规和政策,对本企业的经营、筹资和投资等事项,通过预先运筹和筹划,在政策范围内实现纳税负担最小化的一种经济活动。电网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样,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合理节约税负支出也是企业应有的权利,纳税筹划是保护企业经济利益的有效手段。本文中,我们重点对山东电力涉及的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进行纳税筹划研究。

一、增值税的筹划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山东电力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收入主体是售电收入,山东电力纳税筹划的重点之一是企业增值税的筹划,而增值税筹划的关键是进项税额的足额、及时抵扣。

(一)进项税额的筹划

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所以,进项税额的筹划重点是增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关键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购置货物必须索取合法、完整的购货发票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电网企业要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要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要向受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在发生运费时,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电网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可以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电网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有关维修费用考虑单独开票,因为这些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认证”、“申报”和“抵扣”要有效及时

随着“金税工程”的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在2002年底以前覆盖到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税控系统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功能,有利于电网企业的纳税抵扣,所以,电网企业必须重视“认证”和“申报”环节。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电网企业一旦采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对认证相关规定及时限要求须严格遵守,才能依法按时抵扣。

(二)已使用固定资产销售价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游艇、摩托车、汽车),只要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并且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已使用货物,其销售价不超过购进固定资产原值的货物就不纳税。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则无论企业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要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销售应当事先对其价格进行筹划。当旧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低于原值时,企业可以尽量提高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越高,则净收益越大;而当旧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超出原值时,因为要缴纳增值税,则净收益并不一定随销售价格提高而提高。只有当销售价格与原值之差大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时,净收益才会提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电网企业需要计算一个净收益增减平衡点。近几年,电网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农网改造工程,更换下来的线路、变压器等电力固定资产在变价出售时,需要进行效益分析,确定适当的价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电网企业的利益。

(三)取得以物抵债资产转让时的筹划

山东电力为了保证电费及时足额回收,切实清理陈欠电费,避免或降低坏账的发生,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管理办法,但是,总有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电费回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