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探析

时间:2020-08-03 17:18:43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商品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探析

[摘要]目前商品流通行业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商品促销活动作为竞争手段被企业普遍以为是进步商品销售量直接、简单、有效的方式之一。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9月12日联合发布《零售商促销行为治理办法》,规范商品促销活动。财政部至今尚未对商品促销活动会计处理做出专门规范。基于商品促销的特殊性,建议尽快在《企业会计准则——收进》中予以专门规范。
  [关键词]贸易竞争;促销形式;税务处理;会计处理
  
  商品促销就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以合适的方式和力度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激发消费需求、促进其购买与消费的行为。商品促销的作用在于传递商品信息、提供价格情报、突出商品特点、树立品牌形象、说服顾客购买、争夺市场份额、扩大销售量,以实现经济效益与效率的进步为终极目的。促销的对象既可以是现有的顾客,也可以激发潜伏的顾客。目前,商品促销活动形式多样。最常见的促销形式有返利销售、折扣销售、赠予现金券、赠予礼品、免费试用、抽奖式有奖销售、***销售、会员卡、积分兑奖等,回纳起来不是打折就是送礼。其中最具有杀伤力的促销方式是打折,一般情况下,各商场(店)会在法定或者传统节假日、地区性大型活动(如旅游节、运动会等)、天气/季节(夏季炎热)、销售淡季、库存积存等情况下组织较大规模的促销活动。不论那种促销活动,只要实施都会涉及商品原定销售价格的变动或数目变动,引起会计收进和计税收进的确认。
  
  一、返利促销的会计处理
  
  返利促销方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厂家向商家(批发、零售)或批发商向零售商促销。基本做法是厂家向商家承诺,对销售量或者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客户给予奖励或者价格优惠,以达到薄利多销的目的。对返利促销方式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以为返利销售是折扣销售,但折扣行为是发生在达到所要求的促销量以后;另一种以为是代理行为,返利销售是一种劳务服务。由于返利有销售量或销售额的要求,假如达不到所要求的销售量或销售金额,其返利行为不会发生。因此,现行税收法规不认可第一种观点,而是要求按实物折扣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对于返利支出和返利收进,销货方应作销售用度处理,购货方应作冲减商品购买本钱处理。
  [例1]AB公司为完成年度目标销售任务,扩大和抢占销售市场,在同类竞品中胜利,制定了一系列销售计划及营销推广方案,其方案为:月度完成销售任务的,给予2%的返刹,季度给予1.5%的返利,年度给予1%的返利,在完成任务后的下月进行结算。假设AB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8年对甲客户进行了重点促销,促销的是w商品。该商品正常销售定价为10元/件,销售本钱为8元/件。甲客户各月均完成了促销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其销售额和应返利额计算如下:
  1月份确认收进时,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进 100000(1000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月末结转销售本钱:
  借:主营业务本钱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2月份以现金支付返利款时,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用度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假如以赠予实物的方式返利,则应视同销售确认会计收进和应税收进。
  2月份、3月份确认销售收进和结转本钱及纳税义务、支付返利的分录处理同上。
 
  
  二、折扣促销的会计处理
  
  折扣促销主要适用零售商品的商场或商店,其方式又有很多种,包括对部分商品现场折扣、采用会员卡形式、买达到出发点金额以上的给予一定数额的货款减免(如买满200减60元或买满300减80元)等。折扣促销方式实际上是一种贸易折扣。按照相关税务法律规范规定,只要是按规定开具了销售发票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计税收进纳税,会计收进也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按折扣商品的原进货本钱计算结转销售本钱。   三、送现金券后抵付货款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