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行为约束与核心价值

时间:2020-08-02 14:43:28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行为约束与核心价值

美国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公司破产案在美国朝野引起了巨大的震荡。安然事件凸显了注册师独立性缺陷所带来的弊端(如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承担安然公司的审计和咨询服务,安然公司的很多高级职员曾为安达信的审计师)。因此,美国的监管机构正重新考虑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治理咨询服务,假如此举得到落实,将使“五大”损失最少126亿美元的咨询服务费。无独占偶,银广夏事件也暴露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如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的同时兼任财务顾问)。透过这些审计失败案的立体反思,业界进一步熟悉到: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安身立命之本,在业务多元化的态势眼前,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敏锐地把握各种现实或可能的利益冲突,以期塑造超然独立的职业形象。

一、作甚利益冲突?

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会计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以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应尽的义务冲突;二是某人身兼双重角色时相对应的两种义务发生冲突(Beauchamp and Bowie,1988)。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职业判定,而职业判定的受益人是公众,社会有理由期看注册会计师的判定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假如审计报告的使用人从审计中获得的收益比期看获得的利益少,则注册会计师面临着利益冲突。
(一) 直接利益
直接经济利益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支属所拥有的股票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定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时,独立性将受到损害。在注册会计师非主动地获取客户股权的情况下,如继续股权,或以股东为配偶,或是接管客户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业前尽早处理股权,否则,注册会计师应拒尽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业行为规则解释101以为,在业务聘约期内或者在发表意见时,会员或其事务所已经或可以从取得直接利益,应视为对独立性的损害。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以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与会员共同生活及由会员供养的支属所拥有的财务利益,一般都视同会员的财务利益。
2000年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特别对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2698名合伙人(占全部合伙人的86.5%)至少违反一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所规定的独立性准则的要求。不仅11位资深合伙人中的6位承认违反了独立性规定,专业助理职员也有10.5%违反了规定。其中最主要的事实是合伙人及经理人持有所审客户的公司股票,与客户具有直接利益关系。
(二)间接经济利益
间接经济利益是指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具有密切的但非直接的财务利益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注册会计师系财产委托人,或遗嘱执行人、治理人,而该信托在客户公司中拥有经济利益;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客户公司或合资企业中拥有经济利益;三是注册会计师在某一非客户公司中拥有经济利益,而该非客户公司与客户公司之间有投资关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针对第一种情况指出,假如单一从业者或从业的合伙人、或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是该信托的受托治理人,并且该信托持有的股权相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股权或该信托的总资产比例是重大的,则不能接受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对于充当遗嘱执行人或治理人的情况,适用同样的规则。对于第二种情况,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也以为会独立性,因而应加以禁止。对于第三种情况,当非客户接受客户投资者的投资是重大的,则注册会计师在非客户公司之间任何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被视为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对客户方面的独立性;同样,当客户接受非客户投资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在非客户投资者中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被视为损害独立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最后夸大,注册会计师应独立于客户公司及其所有的母公司、子公司以及联营、合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