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原则在《医院会计制度》中的局限性

时间:2020-10-28 09:46:23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会计核算原则在《医院会计制度》中的局限性

【摘要】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对医院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运用上越来越显出其局限性。本文在分析医院会计实务处理现状的基础上,从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的角度提出多项对策建议,希望能对目前医院会计制度的修改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 会计一般性原则
  
   一、引言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共有十三条:真实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用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权责发生制、配比性、实际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重要性原则。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实施,运行已有近10年了,随着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及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一系列企业会计规章的陆续颁布,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这些原则的运用越来越显出其局限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医院会计实务处理现状
  
  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是事业单位属性,很少以企业的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只计算实际收入和支出,所以,无法搞清楚医院的利润是事实。一些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不符合上述原则,导致处理实际的会计业务不恰当,财务状况也就不能得到真实、全面、客观的反映,甚至一些医院管理层为了追求报表的“美观”,暗示、授意甚至指使会计人员利用成本费用调节收支结余、表现为虚盈实亏或实盈虚亏, 这就很可能给医院持续健康运行和发展带来隐患。
   1、固定资产的计量违背可比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及真实性原则
  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一直以计提修购基金的形式直接增加专用基金,专用基金和固定基金均属于净资产,医院对其拥有充分的使用权。固定基金一般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变,故其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也不会引起固定基金的减少。而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时,又相应增加了专用基金,这就使医院的净资产既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又包括提取的修购基金,造成重复计算和虚增,使净资产信息失真。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修购基金,不能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相反,运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却可以人为地改变医院的成本,随意调节利润。医院会计制度只对医疗设备的折旧年限作了规定,未对房屋、建筑等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估计、提取减值准备等作出明确规定,造成修购基金计提比例和使用的随意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相背离,行业内核算口径不一致,会计信息无可比性。不能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真实价值的核算方法既违背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也违背了可比性原则、真实性原则。
   2、应收医疗款中的坏账核算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及配比原则
  应收医疗款是指应向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收取而未收的医药费用,此处特指医院与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结算的医保病人医药费。目前医保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小比例的自负部分,统筹部分的医药费由医院先行垫付,经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先扣除违规款,留5%~10%考核金后,推迟一个月或数月再返还,即医院对医保病人提供了医疗服务,却并不能确保经济利益就一定能流入医院。这给医院带来了资金占用的压力,由各种原因形成的医疗结算扣款,也给医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其中的违规款是永久扣款,符合坏账概念,但没有进行坏账核算。在处理结回的医药费时,对违规款的会计核算是借记“医疗支出”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处理,这样做增加了本期支出,导致利润减少。如果违规款数额大,对本期利润则影响较大,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和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因为该项费用不应由本期负担。
   3、管理费用核算不符合真实性原则
  管理费用作为医院的一项期间费用,内容、含义相当广泛,除了医院管理部门的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的间接费用。目前行业间简单地按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9∶1的比例分摊,势必影响医疗收支、药品收支情况,影响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使报表使用者无法得知管理费用在支出中所占的比例。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的比例会发生变化,重新核算其比例关系势在必行。医院为固定资产建设、购买大型设备而进行融资,产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没有体现配比性原则。事实上“管理费用”科目是个筐,其他科目所不能反映的内容都在往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