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的全面革新

时间:2020-10-19 15:00:16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所得税会计的全面革新

【摘 要】本文对所得税会计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改革的各方面进行了论述,揭示出此次所得税会计改革不是简单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而是深层次的一次会计观念的变革。会计人员只有转变观念,才能更好地掌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关键词】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观 时间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一、企业收益计量理论由“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的转变
  
  企业收益的计量有两种理论:“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利润表债务法采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认为收益是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在满足了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后再与其相关费用配比后的净额,用公式表示即为:收益=收入-费用,其经济实质是企业已实现的经营收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认为收益是所有者财富的增加,即会计主体除所有者投入资本及向所有者分配利润以外的本期净资产的增加额,用公式表示即为: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所有者投入资本+向所有者分配的本期利润,其经济实质是全面收益,包括已实现的经营收益和非经营收益。
  企业收益计量理论由“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的转变,会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相关。企业的经营成败,既决定于企业主观的经营管理水平,也决定于客观的经济条件变化等因素。“资产负债观”计量的收益是全面收益,既包括企业的经营收益,也包括企业的非经营收益,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收益;而“收入费用观”计量的收益仅指经营收益。在资本市场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更重视企业提供信息的有用性。为适应会计目标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资产负债观”明显优于“收
  入费用观”。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对象由“时间性差异”到“暂时性差异”的转变
  
  所得税会计的核心问题是解决会计利润(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及其对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利润表债务法从收入和费用角度定义并核算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将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由于确认和计量收入、费用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定义并核算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将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统称为暂时性差异,即将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由于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称为暂时性差异。
  虽然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均指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但由于它们定义会计利润时运用的收益计量理论不同而导致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时间性差异可用公式表示为:本期时间性差异=会计利润-应税所得=(收入-费用)-应税所得。暂时性差异可用公式表示为:本期暂时性差异=会计利润-应税所得=(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应税所得=[(期末资产账面价值-期末负债账面价值)-(期初资产账面价值-期初负债账面价值)]-[(期末资产计税基础-期末负债计税基础)-(期初资产计税基础-期初负债计税基础)]=(期末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期末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期初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期初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忽略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由于利润或亏损必然导致净资产变动,所以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如资本公积变动引起的净资产变动。
  另外,仍需关注由于会计与税法确认收入、费用或资产、负债的口径不同而形成的永久性差异,但因永久性差异不会影响到其他会计期间,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所得,因而利润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均采用应付税款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即根据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因此,存在永久性差异时,“应税所得=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从以“利润表”为基础到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