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

时间:2020-10-16 19:20:11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企业如何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大多数的流动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处于不断购买、耗用和销售之中,因而存货数量及其价值的确认(即存货计价)至关重要。并且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经营成果会产生不同的。而不少企业由于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或受某一方面因素的影响,对企业存货计价方法做了不切合企业实际的选择,从而对企业的存货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在此,笔者对不同存货计价方法进行比较评价,帮助企业做出合理选择。  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  企业的存货是不断流动的,有流入也有流出,流入与流出相抵后的结余即为期末存货,本期期末存货结转到下期即为下期的期初存货,下期继续流动,就形成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存货流转。  存货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个方面。企业存货实物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转成为存货的实物流转。所谓存货成本流转指外购或自制存货的成本流入及出售商品时的成本流出。在上,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其实物流转应当一致,也就是说,购置存货时所确定的成本应当随着该存货的销售或耗用而结转。例如,某商品购进成本,第一批100件单价15元,第二批50件单价10元,第三批80件单价11元。本期销售结果是,第一批售出80件,第二批售出30件,第三批售出10件。由此可见,该商品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是一致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一致的情况非常少见的。因为,企业的存货进出量很大,存货的品种繁多,存货的单位多变,难以保证各种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由于同一种存货及单价不同,但均能满足销售或生产的需要,在存货被销售或耗用后,毋需逐一辨别哪一批实物被发出,哪一批实物留作库存,成本的流转顺序和实物的流转顺序可以分离,只需要按照不同的成本,流转顺序确定已发出存货的成本和库存存货的成本即可。这样就出现了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  采用某种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就产生了不同的存货成本分配方法,即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  几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分析  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分批实际法,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这种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分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并且采用这种方法极易被用作调节利润的手段。因为如果营业不佳,估计利润不高,管理人员就可以高价售出低成本的商品,以提高利润,或以相反的方法调低利润。  企业中一般不能互换使用的存货、或为特定的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并单独存放的存货,以及购入批次少、容易识别、单位价值较高的贵重物资,一般采用个别计价法。并且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均可使用。  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称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月购进存货数量作为权数来确定本期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这种方法只需在月末计算一次,比较方便。但只能在期末确定存货成本,无法随时从账面上提供存货的结存金额,不利于加强存货的日常管理。同时无论在上涨还是下跌情况下,计算出的存货成本与现行成本都有一定的差距,并且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下才可用。  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指以本批购进数量加账面结存数量的权数,滚动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据以确定存货发出成本与期末存货成本。  移动平均法的优点在于能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并且每次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和购入前库存存货的单位成本对发出存货成本的影响,分别与购入数量加购入前库存数量的多少成正比,因而成本计算较为客观可信,但与市价仍有一定差距,而且频繁地计算移动单位平均成本,使存货核算相当繁琐。对于储存在同一地点性能相同的大量存货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只能用于永续盘存制,不能用于实地盘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