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方文献目录》的收录原则和范围兼谈地志书目的收录问

时间:2020-10-11 16:40:52 计算机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青海地方文献目录》的收录原则和范围兼谈地志书目的收录问


《青海地方文献目录》业已竣稿。自一九八二年春拟议秉笔,至今两易寒暑,历经了整理、筛选、分类、著录、校审、抄目及编制索引等数个阶段,反复修订后,又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和专业工作者的意见,目前已终审完毕,并交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刊行,不久可与广大读者见面。

这是一部反映青海省图书馆历史资料部所藏关于本省地方文献的书目。由于青海素被称为“文献澌灭,杞宋无征”之区,地方文献史无专目,再加上种种原因,目前尚难以编出一部反映全部地方文献的完整目录。今值举国振奋,致力四化之际,开发西北、开拓青海已是当务之急。为更好地发掘和利用文献资源,充分发挥地方文献的优势,兹谨以有限之馆藏,编成书目,向广大读者披露,以裨益于青海的经济建设和科研事业的发展,裨益于地方史及各地方专科史的研究和新方志的纂修工作的开展。

由于编辑工作甚为繁复,而各类文献又十分庞杂,加之编者限于学识,圃于见闻,收录内容有未周,著录难免有误,特把编目中最为繁杂的关于地方文献的收录原则和范围及其处理办法加以综述、探讨,由此提出地志书目的收录标准问题略抒己见,夹议其间,以进一步就正于同行、方家,并企为兄弟省、区编制地志书目留作前车之鉴。

一、关于收录原则

有关一省、一地区的地志书目,从理论上讲,应该收录有关本省、本地区的全部文献,方能称为一部完整的地志书目。而这在客观上是不可能的,其间原因很多,无庸赘述,一般只能编制馆藏书目或联合目录。而本目录所收则俱为省图书馆地方文献库和古籍书库所藏之地方文献,只能称为馆藏地志书目。至于某种文献的地方性质的确定,取决于其主题、内容的地方特点,即内容涉及了某一特定地区任何方面。本目录所收录的地方文献,包括了地方史乘史料、地方人士的有关著作及少数地方出版物。

(一)关于地方史乘史料

凡总述、专述或涉及了本省政治、经济、生产、文化、历史、地理、风土、人物等方面的一切图书资料,都属于地方史乘或史料的范畴,都应该予以收录。在这个前提下,打破了文献内容的时代限制,打破了文献作者的时代、籍贯及其立场、观点的限制,打破了文献的出版时间、出版地、版本形式以及版本文字形式的限制。

文献内容所反映的时代,上限可任意延伸,下限以编目时所已入藏的文献为准,时代越近,资料越新,其实用价值越大。当然,丝毫不排除年代久远的史料的学术研究价值及其对现实的参考指导意义。

作者的立场、观点、方法,决定了文献内容的思想性、真实准确程度及其使用价值。从给地方史学工作者及广大读者提供更多资料的需要出发,本目录采取兼收并蓄的原则,对各种不同立场、观点的图书资料广予收录,由读者自行抉择、分析、利用。例如,对于发生于1939年10月至翌年4月马步芳在河西走廓一线疯狂围击红四方面军西征部队这一史实,本目录既收录有关的所有真实史料、老红军的回忆录以及马部旧人员在解放后的供述,也收录当时反动当局的所谓“纪述”、“总结”以及旧报上的吹嘘报导剪辑,而这些东西不能视为真实史料,只能当作反面的资料以供参考之用,让读者从中看清青海军阀的反动凶残面目,或通过分析,察伪窥真,从中找出有用的材料来。

(二)关于地方人士著作

凡内容涉及本省的地方人士的一切著作,都在收录之列。在这个前提下,打破了著作的学科内容、体裁及其所反映的时代的限制,打破了著者的时代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扩大了“地方人士”概念的范围。

列入收录范围的地方人士著作,取决于其内容本身所具有的地方特点,否则不收。如清乾隆举人、碾伯吴拭的一般性经学、佛学论著不收,而他的歌咏青海山川、风土、人情的诗文著作则应收录。

关于“地方人士”的概念,一般指本地、本省籍人物中具有某种名气者。但在确定地志目录中地方人士著作的收录原则时,应该扩大它的含义,从广义上来理解、处理。凡对本省、本地区的社会历史发展起过某种推动或阻碍作用(或者影响)的人物,都应视为地方人士。这就打破了人物籍贯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人士著作的收录范围,即主要决定于其著作的内容是否与本省有关。如外地、外省籍人士,或在本省服官为吏,或寓居此间从事某种职业,或来本省游历考察,他们的只要内容涉及了本省、地方特色较为突出的诗文论著,都应作为地方人士的有关著作而加以收录。例如《乐育园诗草》,为清乾隆间西宁道署、府、县官员之间的酬唱集,就属此类。反之,到外省任职或从事其他事业的本省籍人士,其内容涉及了本省的著作,也应收录。如曾任广东翁源、茂名、龙川知县的清末西宁举人刘永椿的《岭南杂吟》即是。当然,地方人士著作也包括了不少当代的'集体创作,如戏剧、曲艺、纪念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