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地方文献的收集范围

时间:2020-10-06 14:03:19 计算机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再论地方文献的收集范围


1984年7月,笔者曾在“西北五省(区)图书馆第一次科学讨论会”上交流过一篇题为《论省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收集范围》的论文。本文拟对这一论题从宏观上作进一步讨论。

解放以来,对地方文献收集范围的认识,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两种观点:一、认为只应收集内容涉及本地区的文献:二、认为地方文献的收集范围应包括内容涉及本地区的文献、地方出版物和地方人士著作。笔者认为,上述第一种意见收集范围太窄;在第二种意见中,“地方出版物”和“地方人士著作”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又太宽,收不胜收。

“文献”一词,古时有各种解释,今一般泛指具有历史价值、学术价值的图书、资料(包括文书)。“地方文献”是对“文献”这一概念的限制,即缩小“文献”这一概念的外延,专指内容或形式具有地方特点的文献。地方特点中的“地方”,是指按现在行政区划属于本省的地区和1840年以来由于行政区划的变迁而涉及在历史、地理、民族、宗教等方面关系密切的毗邻地区。内容具有地方特点,是指文献的内容涉及本地区和有关地区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语言文字、文学艺术、民族、宗教、民俗、地质、自然资源、水文、气象等等方面。所谓形式具有地方特点,是指文献在出版、制作、作者等方面具有地方特点,如本地区出版物和本地区名人著作及其传记等。

确定地方文献的收集范围,第一,要考虑文献的地方特点。因为,地方特点是地方文献区别于其它文献的本质属性,地方特点,应包括文献的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只考虑文献内容的地区特点,而不考虑文献形式的地区特点,把地方文献的收集范围局限在内容涉及本地区的文献这一界限内,是认识上的片面性。第二,要考虑本地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既要考虑两个文明建设当前的需要,又要考虑今后的长远需要。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地方文献的`收集范围应包括三部分,即:一、内容涉及本地区和有关地区的文献;二、本地区正式出版物,对非正式出版物适当选收(本文第二部分再论述其掌握分寸);三、本地区名人著作及其传记。下面就这三部分的收集范围分别加以论述。

(一)

内容具有地方特点的文献,是地方文献的重点收集对象,是构成地方文献藏书的主体,由于这部分文献对本地区两个文明建设参考价值较大,笔者认为,在收集范围上掌握宜宽。只要内容具有地区性,不管是综合性论著还是专论、兼论或涉及本地区某一方面的;不论是历史上形成的,还是现代形成的;不分文献的类型和文献载体的物质形态,不分文种和出版地,不论著者的籍贯和知名度,均在收集之列。其指导思想是兼收并蓄,广而不滥,力求将涉及本地区的有用资料尽全收集起来,为读者选阅提供较大的余地。现就其收集范围从下述几方面加以阐述:

一、关于历史地理书籍的收集问题

1.地方志(以下简称“方志”)。方志是综合记述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地理、自然等历史状况的区域性百科全书,是地方文献收集的重点。 作为省级公共图书馆,其收集方志的对象主要是本地区及有关地区解放前编修的通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土志、里镇志、卫志、所志、关志、岛屿志和解放后编修的省志、州志、县志、乡(公社)史、村史、厂矿史、连队史等等。不管是稿本、手抄本和各种印刷本,均应尽全收集,对同一地区的方志、应收集各时代官私编修、重修的各种版本。若收不到原书,可通过复制手段收集其复制品,总之,力求做到系统、完整。

对内容涉及现在一省以上地区的方志,有关地区的省馆均应收集。例如,(清)康熙时于成龙创修,乾隆时尹继善重修的《江南通志》;(明)薛纲纂修的《湖广图经志》、徐学谟纂修的《湖广总志》;(清)迈柱等纂修的《湖广通志》等等,都涉及现在的一省以上地区,有关的省馆均应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