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探讨

时间:2020-10-29 14:06:39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金融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探讨

  反思中国信托业发展的曲折历程,可以发现,除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及定位不清等因索外,一个至关重要原因就是缺少转移和缓冲风险的有效手段,以及化解和控制风险的长效机制,是过去和现在造成信托行业金融风险的主要根源。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金融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探讨的论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信托业在逐步成爲我国第四大金融支柱的同时,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难以估计的风险。随着信托业第六次整理的完毕,少量信托公司回归信托自身,发行了少量的信托产品,随着信托产品兑付顶峰期的降临以及国际经济自身的不波动,信托业风险将会少量涌现。本文从信托业应该承当何种风险以及缓冲机制实际的研讨动身,自创其他金融范畴的风险防治机制,讨论了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应归于何处。

  关键词:金融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

  信托业作爲金融范畴的第四支柱,其自身也和银行证券范畴一样,风险就是其运营和管理的主体。任何风险都是与收益相关联的,风险越大,收益越高,反之,收益越高,那麼风险就会越大。在保证高收益的前提下,尽能够地消弭风险是必定的追求。

  一、信托业承当的风险

  信托合同中信托项目能否依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完成,其自身就掺杂着太多的不确定性,而一旦信托项目不能顺利完成,就是形成信托公司无法承兑委托人,或许委托人和投资者的资金和投入无法顺利发出,就会给投资人、委托人和受害者形成间接的金钱上的损失。但是这些损失能否应该有信托公司来承当呢?依据《信托法》相关法律规则,信托投资随同的风险应该由委托人本人承当,除非是受托人没有尽到其合理的管理职能和忽略时,风险才由信托公司承当。但是在社会理论中,无论信托公司有没有违规的行爲,信托投资发生的风险均由受托人承当。这是在目前我国信托市场不成熟的状况下最好的风险处置方式,依据《信托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则,信托公司关于委托人的财富有着慎重管理的义务。慎重管理义务是一个较爲模糊的判别规范,假如信托财富无法顺利发出,而这个损失最终是由委托人来承当的话,那麼就会使得大少数人远离信托行业,使得我国刚刚开展起来的信托业走向消亡。其实不管国际外,信托公司一直间接或直接地承当着信托投资的风险,只不过我国目前信托公司承当风险的方式是显性的。

  二、缓冲机制的研讨

  信托公司在爲委托人管理投资资产时,经常同时存在着几十甚至上百个信托产品,这些信托产品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与此同时,信托业的活动水平远远比不上银行业,因而,一个看似微乎其微的信托产品风险成绩能够给整个信托业带来难以意料的风险,犹如亚马逊的蝴蝶震动了一次翅膀。目前信托行业的风险管理机制大多需求等到风险真正呈现时才干有所应对,这种风险管理机制关于信托业来说,其作用远远不够。我们需求的信托业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事后的,即风险缓冲机制,使得信托业和投资者的风险均可以失掉无效的缓冲。目前在理论中曾经停止的风险缓冲机制的次要有两种。第一,在信托产品被设计的时分就引入缓冲机制,将信托产品中的投资额分爲优先偿付信托项目预期收益和延后偿付信托项目预期收益和能够的超额收益,这种方式就爲需求优先偿付的投资者停止了一定的风险缓冲;第二,信托公司停止外部的调剂,经过与投资者签署一定的合约。将信托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其他信托产品与其投资信托产品停止交流,这样就大大进步了信托产品的活动性,将信托委托人的投资产品之间的风险停止工夫上的互换。但是就目前的这两种缓冲机制来看,并不能很好地处理信托业的风险成绩,还需求更好的风险缓冲机制来降低信托行业的风险,更好地促进信托行业的开展。

  三、其他金融范畴风险应对措施

  国际的金融范畴各行业都曾经树立了绝对较爲完善的风险缓冲机制,这些缓冲机制爲信托行业缓冲机制的树立、运转、监管等进程都提供了无力的参考。首先,在证券行业,成立了证券投资者维护基金无限责任公司,次要用来监测证券公司的风险,组织、参与甚至封闭或许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任务,对证券公司运转进程中呈现的风险隐患同有关部门树立纠正机制等。证券行业成立了独立运作的公司对行业的风险停止预防以及监管,有着其波动资金募集来源,关于证券行业的良好运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保险行业也成立了保险保证基金框架,这个框架与证券行业的监管形式接近,成立了中国保险保证基金无限责任管理公司,这种专业化的管理公司大大进步了运作效率,并且也尽能够地防止了与其他管理保险部门的利益抵触。此外,这种风险缓存机制也严厉地遵照着保险行业人身保险和财富保险相别离的趋向。最初,在基金行业的风险缓冲机制中,次要的是风险预备金制度,基金管理公司每个月都会提存一定数量的风险预备金,这些风险预备金寄存于一家托管银行,次要用于基金公司违规形成基金持有人的赔付成绩。

  四、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

  鉴于我国金融范畴其他行业应对风险的一些缓冲机制,结合我国目前信托业的实践情形,树立愈加片面的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对曾经呈现或许行将呈现的风险停止预防和弥补。信托业次要的风险缓存机制有以下几种。

  4.1树立信托业的风险缓冲基金

  正如证券、基金和保险行业,在信托业也需求树立一个风险缓冲机制,参照证券和保险业的做法,树立一个信托行业缓冲基金管理公司,这样有利于从资金方面处理信托业的风险与预防和管理的持久机制。由信托基金管理公司作爲发起人树立信托风险缓冲基金。当信托公司呈现信托项目没有依照合同运转而难以对委托人和投资者停止兑付的时分,信托公司可以向信托基金管理公司提出请求,由信托基金管理公司运用信托基金对信托公司不能完成兑付的信托项目停止收买,这样信托公司便可以完成对委托人和投资者的兑付,并且信托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对其发出的信托项目停止风险管理,回收信托资产。这种方式可以无效地维护信托投资者的利益。关于信托业的信托缓冲基金的募集方式,可以经过以下方式处理:第一,由地方财政投入一局部,坚持在固定的比率;第二,从信托公司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一定的比率;第三,允许信托公司发行专门的风险缓冲金;第四,国度采取委托的方式向银行或许其他投资机构发行信托风险缓冲基金,向社会地下募集;第五,信托公司还可以采取发行一些债券和证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

  4.2进步信托产品活动速度,构建信托产品的流通市场

  信托公司的风险经常来源于信托产品的活动性成绩,信托产品活动性较差,逐步成爲制约信托业开展的一个重要要素。但是信托产品活动性差的成绩并不能全部归因于其产品自身,市场成绩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要素。信托产品活动性差的成绩必需经过市场化来处理。次要是使信托产品可以在银行市场间流通或许在信托业构建一个可供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持有者和投资者参与的信托买卖平台。信托产品持有者和投资者可以经过信托公司在这个平台停止买卖,特别是呈现兑付风险的信托产品,持有者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停止买卖,产品投资者可以自行停止购置,但是同时保存对信托公司一定工夫的追偿权。信托流通市场其归根结底是在信托零碎外部构建一个信托产品流通市场,从基本上处理信托产品的风险成绩,好像证券行业一样。信托产品的流通市场的构建会大大进步信托产品的流通速度,进而对信托产品的构造不时停止优化,促进信托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完成信托业与投资业的良性开展。

  4.3放慢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等金融机构协作的脚步,爲信托业提供牢靠的资金链条

  目前来说,我国信托业不能发行金融债券,其融资渠道过于狭隘和动乱。降低信托业进入银行的门槛是火烧眉毛的.,信托业应该积极自动的参与到与金融机构的协作中去,应用金融机构间的各种融资方式,翻开信托业在银行间的融资渠道,进步信托业应对风险的才能。信托产品的存续时期和信托项目期限的不婚配,是构建信托融资多渠道化的重心所在,关于构建可继续的信托资金链条,是应对信托风险的又一重要方式。假如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回流速度继续降低,不动产和存量资金就会呈现阶段性和暂时性的断流,而同时信托业进入兑付的顶峰期,那麼信托业的兑付风险将会大大进步,这就需求信托业与资产管理公司停止协作,构成信产品期限和项目融资期限的资金继续,缓解信托产品的活动性风险。

  4.4积极自动地与信托公司停止协作,构成信托保险制度

  保险公司自身就是在用风险来运营收益,因而,关于如何转移、躲避和化解风险关于保险公司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信托公司也是如此。信托公司可以和保险公司停止协作,单方共同预防风险、躲避风险、处置风险。比方,可以将保险公司作爲担保人制度逐步引入信托产品中,保险公司对信托产品第三方停止独立的担保和保证,相当于给信托产品的持有停止了双重的保险。在信托公司无法对信托产品持有人停止兑付的时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对其停止偿付。将保险制度引入信托产品中的做法不只仅可以大大增加信托公司的运营风险,而且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营销本钱。信托公司可以针对保险公司的特点开收回侧重于活动性和平安性的信托产品,这样便可以吸引较多的保险资金,大大进步信托业对信托产品的兑付才能和风险缓冲才能。

  4.5对信托产品停止构造上的变革创新,进步信托产品的技术含量

  在国外的信托产品风险缓冲机制中,信托产品经常应用差期权和总收益的利率互换等衍消费品对信托产品的风险停止缓冲,在我们自创国外的根底上,可以对信托产品停止如下的改造。第一,关于信托产品的期限停止合理的设置,在少量的信托产品中注重每种产品的兑付工夫差,避免一切的信托产品的兑付期限集中于同一工夫点,加大信托公司的兑付压力,增大信托兑付风险。第二,仿效证券,设计出各种信托产品的衍生品,这样就可以起到对冲作用,如此便能和我国目前的股指期货到达异样的效果。这种方式将信托业自身的风险与金融市场的风险挂钩,经过非保险的方式到达风险缓冲的作用,这是一种无效的尝试。第三,在开发信托产品的进程中,应用传统的的抵押、担保、保证等方式,在信托合同中参加具有法律效能,到达一定条件自动终止的法律条款。把信托产品的资产管理变成风险管理,降低信托公司到期的兑付压力。第四,放慢信托产品的证券化,使其可以在证券地下市场中买卖和发行,进步信托产品的流通功能,同时也将扩展大信托业的资产规模。

  4.6放慢风险缓冲机制的体系建立

  风险缓冲机制,从基本下去说,就是一定要遵照无效性、谨慎性、独立性和片面性等准绳,在大的方向上,做到合理合规、诚信谨慎。同时不能疏忽的是,一切的制度都是人爲停止操控的,每团体的责任都应该明晰,强化信托委托人的风险认识,关于信托业务中的每项风险都应该停止合理的好心的提示,每一个岗位都应该强化风险责恣意识。出台一系列的风险规则,关于风险停止失职尽责的管理和指点。信托业是我国金融范畴的一个特殊行业,历经几次整理才逐步走向正轨。我们应该看法到即使是单个信托公司的危机也有能够涉及整个信托行业,信托业是一个极容易酿造危机的行业,我们必需关于信托业的风险停止预防,树立完善、长效的风险缓冲机制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树立良好的信托次序,维持信托业安康开展,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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