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重构进程中我国期货业市场结构优化分析

时间:2021-02-28 13:00:04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行业重构进程中我国期货业市场结构优化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期货业市场竞争的独特性,即经营产品特殊、竞争关系特殊以及行为与绩效不确定,进而采用2002-2006年我国期货业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文章验证了SCP假说在我国期货业的适用性,并提出了我国期货业市场结构优化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期货业 市场结构 优化
  
  由于预期金融期货的推出会给期货业带来巨大利润,自2007年以来,很多证券公司和大型企业陆续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进这一行业,促使该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截至2008年底,全行业已有91家期货经纪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其中51家期货公司被证券公司控股;全行业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实现快速增长,有43家期货公司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此行业重构背景下,研究分析期货业市场结构优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所谓市场结构是指特定行业中企业的数目、规模、份额的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竞争形式(赵旭等,2001),市场结构是产业经济研究的出发点,而市场绩效则是研究的落脚点。以新古典理论为基础的SCP框架,即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和市场绩效(Performance),是传统产业组织结构分析的经典范式(Bain,1951),这一框架以为集中度高的市场将导致不完全竞争,降低大企业间的共谋本钱,使其能运用市场气力来获取逾额利润。该理论夸大一个行业的绩效取决于企业的行为,而企业的行为则取决于企业的市场结构。
  对于以上假说在金融行业的检验,目前主要集中于银行业(赵旭等,2001;秦宛顺和欧阳俊,2001)、保险业(彭雪梅,2001;国柱,2002)以及证券业(杜煊君,2001)市场结构与绩效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而对于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期货业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缺状况。本文拟首先分析期货业行业竞争的独特性,再通过计量分析的方法对我国期货业的市场结构与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进而结合我国期货业市场结构的现状提出优化的方向和途径。
  
  期货业行业竞争的独特性
  
  期货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其行业竞争除具有一般行业的特点以外,还具有以下独特性:
  (一)经营产品特殊
  期货公司经营产品的特殊性在于期货公司作为金融中介机构,仅仅是构成期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代理交易产品是由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决定的。只有这个品种在交易所上市,期货公司才有可能经营。固然期货公司在这方面可能有一些话语权,但本质上没有决定权。与一般工贸易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对市场需求的判定和把握不断创新、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不同,期货公司在经营产品方面更多的只有有限的选择权,而没有自主开发权,因此在这方面期货公司比一般工贸易公司要被动很多。
  (二)竞争关系特殊
  从一般意义上讲,期货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具有一般工贸易公司同行业竞争的基本特点,基本可以采用现有衡量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方法衡量期货公司的竞争程度。但是从产品差异化的角度看,由于其提供不同交易品种的代理服务,不同的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并不完全是同质竞争。具体而言,经营同一期货品种的不同期货公司之间在理论上应该是一种完全竞争关系,但是在经营不同期货品种的期货公司之间,实际上并不构成直接的竞争。
  (三)行为与绩效的不确定性
  一般而言,期货公司业绩的最大影响因素是交易量,交易量又受到投资者数目、保证金规模、价格波动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投资者交易意愿又受到交易盈亏和市场时机的影响,而这两方面都是期货公司不能终极决定的。这说明期货行业与其他工贸易行业不同,期货公司的主动行为对绩效的影响可能相对弱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分析,传统产业组织分析的SCP框架是否适合于期货业尚存疑问,因此,较为集中的市场结构能否进步期货公司经营业绩需要相关的实证分析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