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链期权契约下现金支付模式探讨

时间:2020-11-14 11:42:01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供给链期权契约下现金支付模式探讨

[摘要] 供给链期权契约模式,能够有效地协调供求双方需求信息的不确定性与非对称性,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供给柔性,提升供给链整体绩效。本文结合金融期权理论与资金运作方式,通过构建和扩展供给链期权契约的资金模型,从现金流角度论证了期权契约对于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有效性,并探索了一种对购销双方均有利的货款支付模式,以为供给链期权契约的实践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 供给链;期权契约;现金流;支付方式
  
  近年来随着对供给链理论研究的深进,广大学者就供给链柔性和协调题目进行了大量研究,旨在探索控制供给链风险,提升供给链整体绩效的方法。其中,设计双赢的供给合约体现了供给链作为系统的全局优化思想。学者们提出了若干形式的提供供给链弹性的契约模式,如:支付延迟条款,备份条款,弹性定货量,回收条款等等,而这些合约又都可以回结为期权契约(option contracts)的特殊形式。简单地说,供给期权契约就是供给商向制造商(或零售商)提供的一种弹性定货条款,后者以向前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而获得在一定时期内按约定的执行价格购进(或卖还)相应数目产品的权利。这种期权契约模式,是利用成熟的金融衍生工具和理念,有效地处理供给链中供求双方需求信息的不确定性与非对称性,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供给柔性,提升供给链整体绩效的契约协调模式。
  期权契约模式能够转移部分风险给供给商,供给商也相应地获得了补偿,同时在供求双方间共享了市场信息,增大了参与企业的获益。然而,目前的研究多是关注理论模型的探讨,而并未涉及资金流题目。实际上,期权费率一般相对较低,而普通的销售条款中均规定较高的预支款(20—30%,甚至更高)。固然期权契约提供了柔性和供给链绩效,但从资金上来说,对于期权的卖方(writer)——供给商,较低比率的期权费,不足于弥补其面临的缺货(违约)风险和库存积存风险,不利于其资金回流,造成提前期生产资金供给不足,承担的财务风险很大。但若规定较高比率的期权费,期权的购买方又不易接受,卖方的竞争博弈也终极会将期权费压至较低水平。因此,从期权契约模式的实践运用上来说,资金支付题目是值得考虑的。尤其是,近几年央行不断收紧银根,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不断加大。在市场竞争与环境风险的两难境地下,一方面要在原材料(或产品)的采购中实现资金的杠杆效应;另一方面要确保在不影响销售业绩的条件下扩大销售资金回流,以保障生产营运资金需求。结合金融期权的思想,本文拟通过构建和扩展期权契约的资金模型,探索一种对购销双方均有利的货款支付模式,以为供给链期权契约的实践应用提供参考。
  
  一、 两阶段契约模型
  
  将供给链中产品的购销过程简化为风险中性的单个供给商单个零售商的两阶段的购销模型。购销的标的产品为一种生产提前期较长,销售期相对较短(供给商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无法完成产品生产,或是此时的高本钱生产是不经济的),在销售期一旦出现缺货,零售商无法通过向供给商增购而进行补货。这里所指的两阶段为:将零售商的`销售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销售阶段到来前(一定的生产提前期内),零售商根据历史经验和市场信息猜测整个销售季节的需求总量,并依此在t0时刻以普通批发合约和期权契约两种方式向上游供给商订购产品,产品分别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开始时点t1和t2分两次派送到位。第一阶段未能满足的需求可以延迟到第二个阶段,但第二阶段的缺货将损失需求,零售商将面临较高的缺货本钱。第一个销售阶段末,零售商根据观察到的市场需求信息,修正自己对第二阶段的需求猜测,并决定执行期权的数目。
  
  二、现金支付模式
  
  1.传统的普通批发契约现金支付模式
  零售商在销售期到来前,根据市场猜测,t0时刻以定单的方式以批发价w向供给商购进确定数目的产品,并支付约定比例的定金或预支货款。假定零售商为各销售阶段定购的产品数目分别为qi(i=1,2),预支金比率为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