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从事风险投资探析

时间:2020-10-29 13:55:43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上市公司从事风险投资探析

在我国即将设立二板市场之际,国内掀起了一股风险投资热潮,许多机构包括券商、上市公司、外资机构等纷纷介入风险投资。在这一浪潮中,处于弄潮人地位的是上市公司。据不完全统计,深沪两市已有30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了产业转移,有500多家通过各种方式介入高新技术产业,它们以此进入具有广阔前景和较高成长性的产业,或者在继续经营原有主业的基础上,涉足新的产业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许多上市公司正在进行实质性的介入风险投资活动,如粤电力(0539)准备出巨资参股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中天(0627)和中海海盛(600898)准备出资参股清华紫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磁卡(600800)准备组建天津环球高科技投资公司,华北高速(0916)参与组建北京创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航天机电(600151)组建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的方式  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通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有三种方式:  直接投资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直接通过收购兼并或参股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这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方式。具体操作:上市公司首先通过资本运作方式,从投资者手中吸收足够的闲散资金,形成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之后,上市公司开始寻找一些掌握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经过项目评估后,进行风险投资,较多情况下,技术的提供方为高校或某些科研院所,这样以上市公司出资,高校或科研院所出技术,共同组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就成为上市公司的一个参股或者控股的子公司,如乐山电力(600644)出资980万元参与组建成都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又如河池化工(0953)出资5100万元与南开戈德集团成立天津南开生物化工公司。  另外,直接进行收购兼并的也不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减少了委托代理成本;扩大公司的规模和科技实力;可以因此而提升公司的科技含量。其缺点是:风险比较集中,一般只适合上市公司介入与自身产业比较接近的高新技术产业,否则介入不熟识的产业,失败的可能性非常大。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不合适。其理由如下:(1)高新技术产业是风险行业,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机制和人才,而大多数上市公司大都从传统体制改制而来,在机制和人才上有着明显的缺陷;(2)对单个上市公司而言,无法形成规模投资,单一项目风险过大。  参股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不以控股为目的,与其他公司一道联合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但在公司中所占份额不会超过0%。如上海港机参股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深宝参股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出资额可大可小,灵活性好;投资相对分散,风险比直接投资要小得多;手续比较简单,不用担心不能发起成立。其缺点是:在风险投资公司中,发言权不大,处于被支配地位;不利于公司全面提升主营业务科技实力和改变业务方向。这种方式一般适合资金实力相对不强的上市公司。  以参股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的上市公司,由于其本身面临股东回报的压力,为防止大股东控制和操纵资金的使用,一般都要求风险投资公司采用资产托管方式进行经营,从而避免了许多非市场化因素的干扰。对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参股风险投资公司是相对可行的方式。  控股的方式  即上市公司本身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并在公司占有相对或绝对的控股地位。这种方式在美国比较流行,一般是以产业附属公司的形式存在。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依附于某家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方向与该集团的发展方向一致。如美国的微软和国际数据集团等都有著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我国上市公司中如清华紫光发起设立清华紫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常柴发起设立华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就是控股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行业中的优势,在投资同类公司中容易取得成功;拥有在公司的主要发言权,以小博大,控制更多的资金;可以利用风险投资强化自身的业务优势或者延伸到其他领域,分散风险。其缺点是:一般出资额比较大,实力不强的上市公司难以承受;风险相对较大;投资局限性相对要大一些,而不象有金融机构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那样熟悉资本市场运作。以控股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的上市公司,直接派出人员,以创业投资家的身份参与管理投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与券商联合从事风险投资事业,产业资本与金融进行结合。上市公司利用自身处在市场竞争的最前沿,行业地位突出,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经验丰富等优势,结合券商的专业资本运作经验,加大了所投资对象在资本市场运作成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