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盈利水平的评价

时间:2020-10-18 19:22:46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论盈利水平的评价

盈利水平的评价,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充分必要的指标体系。笔者以为,这个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  一、以资产为基础的盈利水平评价指标  利润作为资产运用的结果,是全部资产带来的,任何单项资产的运用并不能形成利润。利润是时期数,而资产是时点数,为了与利润的时间口径一致,资产须用均匀占用数,因而这组指标的分母只能是全部资产的均匀占用额,即(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后面述及的指标的分母均应这样均匀化,不再重述理由)。资产的协调整体运转,可形成利润表中不同业务的利润。考虑盈利的业务结构,以利润表的各项目为分子得到以下四个指标:  1、主营业务利润率。  2、营业利润率。  3、总利润率。  4、息税前利润率。  这些指标从资产使用的效率角度,了全部资产的获利水平。  二、以融资为基础的盈利水平评价指标  从融资角度看,不同的出资人对融资与利润的比率的关心重点是不同的,这些指标应充分反映短期债权人、长期债权人、所有权人的投资报酬率,故下列指标:  1.总融资收益率=息税前利润总额/融资总额×100%.分子采用息税前利润总额是由于分母中包含负债,债权的收益-利息应包括在总收益中。所得税在本质上也是剩余价值,也应包括在总收益中。分母应采用均匀余额,即(期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期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2.该比率揭示了在不考虑各类融资对收益分配差别的条件下,同等使用时的均匀盈利水平。同时,与后述的长期融资收益率比较,可间接反映活动负债的盈利水平。这个比率的最低临界值可定为活动负债的利息率。在所有融资中,活动负债的利息率最低。假如总融资收益率小于它,表明不仅对长期债权人而且对短期债权人的还本付息可能碰到困难。  2.长期融资收益率=息税前利润总额/长期融资×100%.分母是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期初期末的均匀余额。既然分母扣除了活动负债,分子也应扣除活动负债利息,但是报表以及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报中均没有单独列出活动负债的利息支出,所以分子只好仍采用息税前利润总额。该比率揭示了长期融资的盈利水平。  3.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分母采用的是实收资本而非所有者权益,理由是所有者最关心的是投进资本的获利水平,但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性质并不是资本金,它们不参与利润分配,而是分配的对象或结果。资本金若在会计期间内有变动,则应用均匀余额。分子采用利润总额,是由于利润总额含所得税不含息,可以为是企业资本金实际创造的利润。不含息的理由是分母没有负债,而要含税是由于所得税本质上也是剩余价值,而且税后利润受税收政策很大,不同行业不同时期不可比,若有递延税款还须调整。  就上市公司而言,每股收益对盈利水平的评价柞用约当于资本金利润率,可用每股收益取而代之。每股收益的分母是股数而不是股本,排除了股票面值,更为恰当。但是证监会于1994年1月发布的《公然发行股票公司信息表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只对每股收益的与表露作了原则规定,从多年实践看,分子和分母的计算还可商榷。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第12条:“在一个期间内确认的、包括所得税用度、非常项目和少数股东权益在内的所有收益和用度项目,应包括在当期净损益中。为计算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确当期净损益,应将可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净利润额(包括当期优先股股利),从当期的净利润中扣除。在我国每股收益的分子就应为利润总额-优先股股利。这与资本金利润率的分子计算要求是一致的。只是因优先股股息支付类似于长期负债而分母又不含优先股,分子也应扣除优先股股利。  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为取得股票而支付的代价是市价而非面值,所以股东对按市价支付的股本额所得报酬尤为关心,这样普通股的市场价格的获利率-市盈率就成为投资者考核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指标。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价/每股收益或=每股收益/普通股每股市价。普通股市价宜用全年各次收盘价的算术均匀数,或报告日前一日的实际价。市盈率的高低通常以市场当时均匀市盈率为依据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