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高校企业财务治理和内部审计治理的结合

时间:2020-10-15 16:42:33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探讨高校企业财务治理和内部审计治理的结合

高校企业在其财务治理方面还存在着产权不明晰, 企业体制不规范、会计信息沟通不顺畅、缺乏内部审计监视等诸多题目,因此必须深进分析高校企业财务治理中存在的题目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提出了理顺校企产权关系、建立科学、公道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高校企业内部的监视约束评价机制等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高校企业可持续的发展。
  
  一、高校企业财务治理中存在的题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财务治理缺乏系统的控制监视机制
  对于高等学校而言,国家对其投资,但不对其进行财务治理,造成投资的所有者缺位;高校治理者独立行使法人权力,但不承担具体的受托责任,导致资源缺乏有效的治理和监视。财务治理的弹性相当大,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高校企业财务治理的功能。多数高校企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财务治理制度和体系,致使会计职员建账、记账不规范,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
  2.高校企业财务治理手段落后缺乏系统的评价体系
  高校企业财务会计长期以来忽视财务分析,没有研究数据间的内在联系,财务治理缺乏经验分析数据。因此,在高校企业财务治理实践中,要么不知道如何评价财务活动而放弃财务治理,要么不知道财务状况的好坏而造成财务控制不力,严重影响了高校企业财务治理水平的进步。表现在资金利用方面,往往缺少必要的分析和监视,未能建立有效的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财务治理体系,资金综合利用率低。
  3.高校企业财务监视机制落后缺乏风险意识
  高校企业的审计监视弱化,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监视作用,回根结底在于学校未对企业建立起一套科学、公道的监视机制。如高校企业在内控制度的制定方面,通常是制度流于形式,尤其是在会计岗位相互牵连的职责分离、对企业重要资产如存货的进、销、存的流程治理、应收账款治理等方面普遍存在着执行力度较差和疏于治理等诸多题目。
  4.缺乏公道、完善的激励机制
  学校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主要以事业治理模式治理企业,在治理方式上带有行政计划色彩。企业治理者由学校委派,“教企”不分,来自校内的教学、科研、治理岗位,有事业和企业双重身份。承包制是高校科技企业比较有代表性的经营方式,年初企业与学校签订承包合同,作为企业的年度经营目标,而承包合同是考核企业及其治理者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基于调动积极性的需要,校方赋予企业治理者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重要事项的决策权一般仍然集中在学校。企业治理者的薪酬制度实行传统的工资加奖金形式。治理者的行政化,不利于形成职业经营治理者队伍。   二、对于如何进步高校企业财务治理,加强内部审计监视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科学的高校科技产业治理体制,建立高校企业经营治理公司,代表学校行使股东的权利
  高校科技产业治理体制是高校科技产业在学校事业体制内,寻求建立企业体制的模式与制度规范,从而规定科技产业与学校、社会之间的法律地位与相互关系,确定校办产业各经济实体和产业治理部分的权利划分与隶属关系,并在一定决策与治理层次上,协调与解决校内事业体制与企业体制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支持和相互制约过程中生产关系与体制摩擦题目。
  由学校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学校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独资有限公司,代表学校治理校办企业,赋予产业一个富有活力的经营机制、市场机制、治理机制和竞争机制,从而为科技产业的运行,创造宽松条件与开拓活力源泉。高校科技产业治理体制的核心是领导体制的确立和高层决策、治理机构的组建与授权。高校科技产业治理体制,要求在处理学校事业部分与企业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坚持事业单位按照事业体制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和权责关系进行治理,对科技产业的治理部分和各产业之间的关系,则按照企业的体制与机制,进行组织、授权和治理。如依法对所投资企业派出职员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的治理,如参与校办企业负责人的选拔任用、企业重大事项的治理和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制订等。这样在高校和企业之间构筑起一道有效的“防火墙”,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