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战国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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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春秋战国的市

  春秋战国的市,就是市场。有市场,就有与市场相关的活动。虽然春秋战国是个经济占统治地位的,不可能使各种生产要素都进入市场,出现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和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体制;然而,由于春秋战国市场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而这一点又使它与市场经济存在着共同之处。因此,正确认识这一,有助于了解它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异同,有助于对古代社会经济认识的深化。作者愿就此问题谈一些意见。

  一、春秋战国市的设置与市之间的联系

  市在古代出现很早,传说中有"神农作市"、"祝融作市"〔1〕。到春秋战国,随着铁器的使用,社会经济的,城市的扩大和增多,市场也随之发展了起来。根据记载,春秋战国有国家常设的市、临时的市和的市三种:

  《周礼·考工记·匠人》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这段话讲了周王朝国都建筑的规模和布局。国都面积方九里(81平方里),《左传》隐公元年载诸侯国都为方900丈,即方三里,卿大夫都邑不能超过方300丈,即方一里〔2〕。周王都城布局为"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即左为祖庙,右为社(土地神),前面是国王居住、办公的"朝",后面是市场。市被视为珍宝、货物荟萃之地,所以成了国都中与祖庙、社、朝并列的四大布局之一。这说明周代对市是非常重视的。王畿内的道路上也设有市,《周礼·地官·遗人》载:"凡国野之道,……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国野道路上两市之间距离为50里,候馆是有楼可观望的房屋,积是积存谷物等物资的地方。不难看出,周王畿从国都到通往四方的道路上星罗棋布地分布着一个个市场。诸侯国也是如此。《管子·乘马篇》载:"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五聚命之曰乡。"据此可知:五暴曰部,五部曰聚,聚有市,五聚曰乡,则一乡之内有五个市场。《管子·小匡》载管仲在齐改革时置"士农之乡十五"。根据这些情况,齐国从国都到各乡之内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市场。《管子·揆度篇》谈各类诸侯国设市的情况时说"百乘之国,中而立市","千乘之国,中而立市","万乘之国,中而立市"。《揆度篇》是现存轻重十六篇之一。《轻重篇》虽然成书的时间有所争论,但反映的一些制度应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制度,上述所说"百乘"、"千乘"、"万乘"等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国内都设立着市场就反映了这一点。

  《周礼·地管·司市》载,在国王与"诸侯会同"和"师役征伐"时,可以临时设市,由管理市场的官吏司市"帅贾师而从",掌握物价和买卖等事宜。战国时在军队驻屯的地方出现了军市。《史记·冯唐列传》载战国末年赵将李牧曾把"军市之租皆自用飨士"〔3〕,因此深得士卒喜爱。《战国策·齐策五》载苏秦对齐闵王说"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云云,说明齐国也有军市的设置。《商君书·垦令篇》主张加强对军市管理,令军市"无有女子",让"商人自给甲兵",又令军市不得"私输粮者"等等,说明秦国也有军市。赵、齐、秦三国都有军市,说明军市发展已较普遍。由于军市是随军队驻屯而兴起的,对特定地区来说如果军队转移了,军市也就不存在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军市仍是属于临时性的为军队服务的市场。

  在农村存在着按井田而划分的集市。《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十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财货。因井田以为市,故俗语曰市井"。这种"因井田以为市"的农村集市称之为"市井"。

  上述三种市场各有用途,难于互相取代。这就是春秋战国市场的种类和布局。

  春秋时期在市场经商的已有官商、非官商之分。《管子·乘马篇》云:"贾知贾(价)之贵贱,日至于市,而不为官贾",说明商人中已有官商、私商之分了。各种手者,也在市场上陈列出售商品。《论语·子张篇》载"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肆,列也。"〔4〕据此可知,各种手工业者都在市场上陈列出售产品。农民也在市场上买卖货物,"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就反映了这种情况。统治阶级也在市场上采购物品,春秋时晋国韩宣子韩起至郑,要买郑国商人的玉环就是一例〔5〕。各个阶层的人都和市场或多或少地发生了联系。总的说来,春秋中叶以后,私商迅速发展了起来,到战国,私人经商的大小商人都已出现,从行业上看卖珠玉、黄金、马、冠(帽)、鞋、粮食、丝织品、狗肉、酒、兔、茅草等等应有尽有。春秋战国市场的商业经济活动迅速发展,除生产力、社会经济发展这一根本因素外,其原因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其一,各国统治者从市场的租税中能得到大量经济收入。其二,周王室和诸侯国在市场设有各种官吏,对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市场秩序、度量衡、租税等都进行有效管理,保证了市场的有序活动,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其三,商人取得了经商的相对自由,统治者不能强求买卖。如春秋初年,郑国统治者与商人订有"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的盟誓〔6〕。这种盟誓限制了统治者对商人的掠夺,保护了商人的正当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从春秋开始,由于水陆的发展,全国大小市场都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仅中原地区如此,中原地区的市与周边少数民族的经济联系也在发展之中。关于中原地区市场之间的联系和通商情况,《管子·揆度篇》说:"百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估计)五十里。一日定虑(计划),二日定载,三日出境,五日而反。百乘之制轻重,毋过五日。……千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百五十余里。二日定虑,三日定载,五日出境,十日而反。千乘之制轻重,毋过一旬。……万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五百里。三日定虑,五日定载,十日出境,二十日而反。万乘之制轻重,毋过二旬。"这是说,百乘之国,中央立市,四周边境估计为五十里路,一天定计划,两天装载货物,三天内就可以出境,五天可以返回。所以,百乘之国根据邻国物价贵贱去经商赚钱,不过五天可以来回一次。千乘之国根据邻国物价贵贱去经商赚钱,十天内可以返回。万乘之国根据邻国物价贵贱去经商赚钱,二十天可以返回。这一记载反映了春秋中叶以后各国市场的联系和商人跨国经商的实际状况。《国语·齐语》载管仲改革时,齐国商人就"服牛轺马,以周四方",跨国经商。《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郑国商人弦高去周经商,至滑国遇秦将孟明等统帅的军队。《左传》成公三年载一郑国商人至晋,受到晋大夫荀罃的"善视",后又去齐国经商。战国时,中原各国交通方便,《战国策·魏策一》载张仪对魏王说"诸侯四通,条达辐辏,……从郑至梁(大梁),不过百里,从陈至梁二百余里。马驰人趋,不待倦而至梁"。在这种情况下,跨国经商是极平常的事情。中原地区从各国国都到郡县之间的大小市场已联系在一起。从春秋时开始,中原的市与周边少数民族经济联系也在发展之中,《史记·货殖列传》载:秦文公、德公、缪(穆)公"居雍(今陕西凤翔南)",地处陇、蜀孔道,充斥着"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秦献公把国都迁到栎邑(今陕西临潼北),"栎邑北郤(隙)戎翟(狄),东通三晋,亦多大贾"。"南则巴蜀,巴蜀亦沃野……。"南可控滇、僰,僰出奴隶。西接邛、筰两地,筰出产马及旄牛。巴蜀四面山岭阻塞,然而有千里栈道,与北方交通无所不通,输出多的货物,换回缺少的东西。杨(山西洪洞东南)、平阳(临汾西南)二邑,向西与秦、翟通商,向北与种(河北蔚县)、代(山西代县)通商。种代靠近东胡,内地对这里的输出,时时有赢余。燕也是一大都会,南通齐、赵,"东北边胡",北邻乌桓、夫余,而通其利。江南多竹木。豫章出黄金,长沙出铅、锡。番禺(广州)也是一大都会,是珠玑、犀角、玳瑁、水果、葛布的聚散地。

  在各地市之间联系加强的情况下,全国各地物资可以流通。《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载:"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管子·小匡》说商人"服牛轺车,以周四方,料多少,计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是以羽旄不求而至,竹箭有余于国,奇怪时来,珍异物聚"。这说明通过市场的交易可以得到其他地区有用和珍异的物品。《荀子·王制篇》说"四海之内若一家","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转移)","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紶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这是当时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形势。

  总之,经春秋时期的发展,战国时国内大小市场形成和出现,并且彼此联系了起来。这使全国各地的物产、特产都可以流通。这种状况为后来中国的统一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条件和物质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春秋战国市的发展、大小市场的形成和彼此联系在一起,有着重大的进步意义,并对以后中国的发展有着深远的。

  二、市的功能与其活动要素

  关于春秋战国市的功能,除《管子·乘马篇》谈的较多外,其他典籍中只有零散的记载。根据这些记载,归纳起来,春秋战国市的功能有以下诸点:

  1.解决民间的物资匮乏问题。《管子·乘马篇》云:"岁有市,无市则民乏"。这一功能是市的根本功能之一,其他功能多与此有关。

  2.市是聚集天下财物、众人通过交易而获利的地方。《管子·内篇》云:"市者,天地之财具也,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注云:"和,谓交易也,万人因市交易而得利。"《易·系辞下》云:"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这句话与上引《管子·内篇》那句话相似。

  3.市可以促进货物流通。《管子·侈靡篇》说,如果货物"积之市",不流通,就要了解出产地,运至其他地区,使之流通,即所谓"静而不化,观其所出,从而移之"。《周礼·地官·泉府》载泉府的职能之一就是"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价)买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也就是泉府把市场上滞销的货物买下,以等待有买主时再卖出去。这也是促进流通的办法之一。

  4.市可以鼓励、促进生产。《管子·侈靡篇》云:"市也者,劝也,劝者所以起本。"市可以起劝导、鼓励民众发展本业生产。"本"指农业生产。这里包含着市场的交易可以反过来促进生产发展的思想。

  5.市可以向统治者提供赋税。《管子·乘马篇》云:"亦(立)关市之赋"〔7〕。关于市赋的征收量,《管子·幼官》载"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二者加起来为百分之三。《管子·大匡篇》载:"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即关、市税的征收都不能超过五十分之一,二者合起来不超过百分之四。《管子·乘马篇》载:"商,苟在市者三十人,其正月、十二月,黄金一镒",大意说在市场经商的三十名商人,从正月到十二月,交纳黄金一镒作税收。市税也称市租,如齐景公曾与晏子"市租"千金〔8〕。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关税也是与市有关的税收,货物通向市过关要纳关税。《战国策·魏策三》载在魏国通向韩国上党之间的"共莫"如设关收税,与韩国"共有其赋,足以富国,韩必德魏"〔9〕,说明关税的收入对国家来说是很重要的。

  6.在市的房舍、场所储存货物也要纳税。市内储存货物的房舍叫廛,市廛是官府建造的,所以商人储存货物要向官府纳税。《周礼·地官·廛人》注引郑众云:"廛谓市之地未有肆而可居以畜藏货物者也。"《孟子·公孙丑上》载孟子主张;"市,廛而不征";《礼记·王制篇》说:"市,廛而不税"。上述两处都主张市上不征收房舍中的货物储存税,正说明当时征收着廛税。

  7.通过市上货物的交易可知物价的贵贱。《管子·乘马篇》云:"市者,货之准也。""准"是市上交易中形成的物价水准,说明物价贵贱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而知物价贵贱的`目的是为了知节俭,所以《乘马篇》又说:"百货贱,则百利不得。百利不得,则百事治。百事治,则百用节矣。"如"百货贱",则官府和经营者从这些货物中就无法获利。货物贱,是由于货物多、供应充足造成的。而货物多则说明事情治理得好,事情治理得好就无需再花精力与费用去治理,所以说"百事治,则百用节矣"。

  8.从市的情况可以知道吏治的好坏和民情风俗的正邪。《管子·乘马篇》云:"市者,……可以知治乱。"什么是"治乱"呢?《乘马篇》说:"官不理,则事不治。事不治,则货不多。是故何以知货之多也,曰事治。何以知事之治也,曰货多。"所以,《管子·乘马篇》主要是从市场上货物的多少来了解"治乱"或吏治的好坏的。《礼记·王制篇》云:"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邪辟。"注云:"贾"指物价贵贱,"志淫邪辟"指所好不正。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要从物价贵贱来了解民情。因此,前者并不是因袭后者的"旧说"〔10〕,而仍有其自身特有的内涵。

  9.通过市场可以了解货物的多寡。但是市场不是生产领域,所以不能"为多寡"。这就是《管子·乘马篇》所说"市者,……可以知多寡,而不能为多寡"。

  10."市"是争利的地方。《战国策·秦策一》载张仪对秦王说:"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这句话留传至后世,人们视市为争利、发财的地方。

  11.市上有娱乐场所,可以娱乐。《诗经·陈风》云:"不绩其麻,市也婆娑"〔11〕。"不绩其麻",讲妇人不从事应从事的麻织业。婆娑,即舞蹈。"市也婆娑",即到市里跳舞。这说明市内有娱乐场所,可供娱乐。

  上述所列市的诸项功能,可分为三大类:1至4项为一类,谈了市是解决物资匮乏与交易的场所,能促进流通和鼓励生产发展,这可以视为市内在的自身功能。5至9项为第二类,谈的是市对国家和统治者的作用,市税、廛税和与市有关的关税可给国家带来巨额的经济收入,从市的状况可以了解物价贵贱、治乱、货物多寡等信息,供统治者治理国家之用。最后两项为第三类,从特定角度即市可以争利发财、可以娱乐等方面讲了市的功能。市的这些功能,说明它当时在社会上具有重要的作用。

  春秋战国市的经济活动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这与市场经济有共同之处。因此,商品经济的要素如供求、价格、竞争机制在春秋战国市的经济活动中都有明显的表现。商品多、供应充足则贱,商品少、供应不足则贵。供求规律的这一基本原则,在春秋战国时期发挥了作用。春秋末年范蠡经商就是从货物的"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运用供求规律而致富的。战国时的大商人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予。夫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也是利用供求规律而致富的。《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轻重不仅探讨了货物轻(贱)重(贵)发生的原因,而且在供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经济上的治国理论。《管子·国蓄篇》说:"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在这一敛一散、一买一卖之中,国家就会获得"十倍之利",同时还可以使"财之櫎(物价)可得而平也",即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这种建立在供求规律基础上的轻重理论,就是国家制定对内对外经济政策的根据。这说明,人们已认识到供求规律是商品交换过程应遵循的原则。价格也是当时市的经济活动中的要素,经商就是靠买卖过程中的物价差价而赚钱。春秋末子贡、范蠡经商就是靠不同时间、地点、物价差价而致富的。《管子·轻重乙篇》谈价格问题时说:"桓公问于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什么是衡呢?郭沫若说"衡乃物价之意"。马非伯认为衡在"此处当作平准,即物价政策讲"〔12〕。据这些解释,上段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国家认可的正常物价不能固定在一个定数上,而应随一年四季变化而上下摆动,所谓"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就说明了这一点。正因物价能够上下波动,客观存在的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对社会生产的调节作用才能得以发挥,商人和国家才能发财、谋利,经济才能搞活。在市的经济活动中,竞争也出现了。商品生产者经营好、技术好,可以发财致富。《庄子·逍遥游》记载了一个故事:"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为洴澼絖。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龟,指皮肤坼裂。洴澼絖是丝絮洗涤剂。这一故事是说宋人有善于制造一种药使手不裂开者,是个世代以漂洗丝絮为业的手者,有客愿出百金买其药方,这个手工业者因此发家。反之,如果没有特别的技术,又不善经营管理,则有可能破产。总之,在春秋战国市的经济活动中供求规律、物价的上下波动、竞争三大要素的作用发挥,对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春秋战国市的经济活动的,使资源配置、产业结构向有销路、有效益的行业、部门倾斜。盐是齐国的特产,有销路和效益,所以《管子·轻重甲》借管仲之名主张在齐国产盐区煮盐,并加以积存。说从本年十月到次年正月可生产积存成色好的盐36000钟。春耕开始后,禁止聚集庸工煮盐,盐就会涨价10倍。这时,齐国把积存的盐粜到梁(魏)、赵、宋、卫、濮阳等国家、地区,会获得成色好的金子11000余斤。这是市的经济活动的发展,导致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具体事例。当时冶铁业也是一个新兴产业,发展冶铁业可以增加国家收入,所以《管子·轻重乙》借管仲之名主张用"民得其七,君得其三"的民营冶铁而由官府收税的办法发展冶铁业。这种对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对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春秋以后出现了煮盐、冶铁、开采丹砂、放牧牲畜的大富豪,就是当时资源配置、产业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三、市的制度与管理

  《周礼·地官司徒》司市、胥师、贾师、质人等条目中,系统叙述了周代市的制度与管理。这些哪些是西周的,哪些是东周春秋战国的虽已无法全部加以区分,然而其基本方面反映着春秋战国的情况应无疑问。由于其他典籍关于市的制度与管理的记载零散而缺乏,所以探讨此,只能以《周礼》的有关记载为主要依据。

  《周礼·地官·司市》所说的市有大市、朝市、夕市之分。中间的市称大市,日中进行,以"百族"即自由民和贵族派人来买东西为主。东边的市称朝市,早晨买卖东西,以商贾为主。西边的市称夕市,傍晚交易,以贩夫贩妇为主。管理市的最高官员为司市,司市办公的地方叫"思次"。在司市之下,二十肆设胥师、贾师各一人,胥师、贾师办公的地方称"介次"。同一类和同一种货物陈列的市列称肆,肆是陈列和买卖货物的地方。肆设肆长一人。市的门口有"胥"执鞭把守,察出入之禁令是否得到遵守,并巡行纠察治安。市中的各种官吏要检查肆中货物的真伪,并定其价格。司市每天在其治所"思次"以悬挂旌旗为标志,宣布开市,并在这里"听大治大讼",处理有关事情。这时,胥师、贾师也到"介次"办公,"听小治小讼"。凡民众在市中遇到的钱物纠纷、量度争讼和刑罚方面的问题,都在有关官吏办公的地方解决。凡是拾到货物钱财、六畜,要交到肆吏办公的地方,以便主人认领,如果过了三天没人认领,就没收入官。对市上货物、六畜、珍奇宝物的管理,没有的要使之有,有利的货物要使之丰富起来,有害的货物要使之无,侈靡的货物要使之微少。凡是要在市场流通的货物,都要凭玺节出入。玺节是准许通商的凭证。玺即印章,有刻字, 印在竹帛上以为节。1957年考古工作者在安徽寿县丘家花园发现的鄂君启节就是楚怀王颁发的陆路、水路通商的货物通行证〔13〕。这说明通商时货物出入关卡用节的制度,战国时还盛行。在灾荒疫病年景,民众匮乏时,市上不征税。对于市上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禁令,针对一般民众的禁令有十二条,针对行商的有十二条,针对坐贾的有十二条,针对工者的有十二条。市上对违法者处罚的刑罚分小刑和中刑、大刑。小刑在肆门出布告公布其犯禁罪状,中刑在市巡游示众,大刑要加以笞打即用鞭、杖、竹板抽打。犯法严重的处以属周代五刑的刑罚,归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在"诸侯会同"、"师役征伐"时,设临时市场,司市也要率贾师等,掌管市政、物价和买卖之事。

  周代等级森严,市上对参加交易的人和商品都有限制。《周礼·地官·司市》载:"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帐幕),世子过市罚一櫎(小帐幕),命夫(卿大夫、士)过市罚一盖(车盖),命妇(有封号的妇女)过市罚一帷。"这就是说统治阶级中的人入市是有失身分的事情,严格禁止。《礼记·王制篇》载有禁止在市上交易的各种物品,主要有以下几类:其一,体现统治阶级等级的用器禁止在市上交易,如规定:"圭璧金璋不粥(鬻)于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牺牲不粥于市","锦文珠玉成器不粥于市"。其二,严禁兵器在市上交易,规定"戎器(兵器)不粥于市"。其三,为保护生产,规定"五谷不时,果实不熟,不粥于市"。其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禁止在市上交易,如规定:"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礼记》记载的应是西周的制度,春秋时期禁止在市上交易的货物发生了变化,战国时期的变化更大。如上引《礼记·王制篇》说"珠玉成器不粥于市",而《左传》昭公十六年晋国的韩起在郑国要买商人的玉环,说明春秋时成器的玉在市上可以交易。《礼记·王制篇》说"戎器(兵器)"不能在市上交易。而《周礼·地官·质人》则说"兵器"是市上交易的一种普通商品,说明后者反映的应是西周以后的情况。

  《周礼》所记载的市场管理制度是上下级官吏逐级负责和同级官吏分工负责的制度,每个官吏都规定了明确的职责。司市是管理市的最高官吏,《周礼·地官·司市》载其职责功能为:"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次序)分地而经市,以陈市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多)货而行布(货币),以量度成贾而征儥(卖),以质(长券)、剂(短券)结信而止讼,以贾(经商)民禁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虣(暴)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司市掌管市的治理、教化、政务、刑罚、量度、禁令。以次序分开地段而治理市,把货物分类陈列在市上并辨别其真伪好次使物价平衡,用政令禁止货物奢侈浪费而调正市风,在买卖中以长券、短券缔结合同而结信止讼,让经商的民众禁伪冒而除欺诈,用刑罚禁止暴力掠夺而去除盗贼,让管理货币的泉府使货币统一而收购滞销的货物。

  质人主要是掌管市上商业信用合同契券的官吏。《周礼·地官·质人》载:"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儥者质(长券)剂(短券)焉。"契券质、剂有效时间为"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期内有效,期限以外失效。此外,质人还要负责稽察"市之书契,同其量度,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

  廛人是管理市上税收的官吏。《周礼·地官·廛人》载,市上的各种税都归廛人收敛。收税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税叫"絘布",郑众注云:"絘布,列肆之税布(货币)。"所以,絘布就是在列肆上收的一种店铺摊位税。第二种税叫"緫(总)布",郑玄注云:"緫布谓守斗斛诠衡(测重量的器具)之税。"这表明总布是货物买卖时用斗斛等量器和衡器所收的劳务手续税。第三种税叫"质布",注云:"质布者,质人所罚犯质剂者之泉(钱)也。"这就是说质布是质人对违反贸易契券规定而征收的罚款。第四种叫罚布,注云:"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所以,罚布是对违反市的法令的商人的罚款。第五种税叫"廛布",注云:"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这就是说廛布是商品货物在邸舍中的储存税。上述五种税。都由廛人收敛"入于泉府"。此外,廛人对屠宰牲畜者,要征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市中珍异食物滞销的,要以市价收购"入于膳府"。

  胥师是管理二十个肆列"介次"的市政官吏。其职责是"平其货贿,宪(法令)刑禁焉。察其诈伪、饰行、儥慝(坏)者,而诛罚之。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

  贾师是在"介次"管理物价的官吏。其职责是管理财物,辨别货物的真伪好次,展示货物的成品而"奠(定)其价",然后令在市上交易。"凡天患,禁贵儥(卖)者,使有恒(常)贾(价),四时之珍异亦如之。"

  司虣(暴)是维持市上治安的官吏,十肆设一人。其职责是"禁其斗嚣(喧闹)者与其动乱者,出入相陵犯者",禁以其群"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捕捉)而戮(惩罚)之"。

  肆长是管理一个肆列的官吏。其职责是"掌其市之政令,陈其货贿,……而平正之。敛其总布,掌其戒禁"。

  司关是在关卡管理验节、货物出入和收关税、廛税的官吏。商人在市内买了货物,要出关到国境处,由司市给以玺节,司关验节检查放行。不通过关卡而私自运出货物的,查出后要没收其货物,惩罚其人。不是从市上而是从民间取得货物的商人,没有司市给的玺节,过关时要向关卡纳税,由关上给以节和传(过关文书),货物停留在关下邸舍要另纳"廛布"。司关与掌管国门(城门)的司门、管理市的司市三者是联系在一起的。司门管城门的关闭,检查、禁止违法货物出入等。

  此外,《周礼》所载与市管理有关的官员和机构,还有管理货币的"泉府"等,此不一一赘述。

  《周礼》所载市的上述管理制度,基本上反映着春秋战国的状况。如各国有市的设置,并有官吏管理、维持秩序。鲁国管理市的官叫"贾正",《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臧会奔郈邑,郈大夫鲂假使其为"贾正",注云:"贾正,掌货物,使有常价。"其职责相当于《周礼》中的贾师。《左传》昭公二年载郑国管理市的官吏称"褚师",宋、卫也有此官。《史记·孙叔敖列传》载楚有"市令"。《史记·田单列传》载齐有"市掾"。吴国管理市的官称"市正"〔14〕。东周王室管理市的官叫"司市"等等。市上有官吏维持治安,《吕氏春秋·去宥》载,"齐人有欲得金者,……往鬻金之所,见而操金,攫而夺之,吏搏(捕)而束缚之"。此外,如出入关卡凭节传,并纳关税等也反映了春秋战国的情况。

  总之,上述市的制度、管理,从货物质量、价格、秩序维持、滞销物资处理、货币管理都相当完善,这不仅对当时商品的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对后世市的制度与管理也有重大。

  市场的经济活动在人类上曾起过巨大的进步作用,春秋战国市的经济活动就是这方面的一个生动事例。春秋战国市经济活动的发展是商品经济、商品生产发展的表现。它促进了铁、盐等新兴产业的兴起和铁器的普遍使用,促进了公社土地共有制的解体和庶民"助耕公田"的共耕制崩溃,促进了新兴封建地主制的产生。历史事实证明,经济、产品经济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在发展生产、经济方面的作用是无法相比的。由于前者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者、共同体、国家需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而不是为了交换,所以它具有封闭性、保守性,当物资匮乏时它固然有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而当满足了某种需求时它又可以限制生产的发展。相反,后者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只要能不断生产出满足社会需要有销路的产品,生产就能持续、迅速发展,生产规模就可以不断扩大。所以,它为生产和的发展开拓了广阔前景,拥有巨大潜力。可以说这种经济形式是开放性、进取性极强的经济形式。中国春秋战国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就是和市的经济活动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从春秋时期一些有影响的国家推行的农工商并重而又强调发展工商业的政策中可以看出,从著名家、大商人范蠡倡导的"农末俱利"的原则中也可看出。所以,春秋战国市的经济活动,曾为当时的社会进步和中国古代的繁荣昌盛作出过卓越的贡献。

  注释:

  〔1〕《太平御览》卷一九一引《古史考》、《世本》。

  〔2〕《左传》隐公元年载:"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注:"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此处讲卿大夫都邑最大不能过"百雉",1雉长3丈,100雉则为300丈。又卿大夫都邑最大为诸侯国都的1/3,则诸侯国都方900丈。又周制1里300丈,900丈为3里。

  〔3〕《史记·李牧列传》载李牧"市租皆输幕府,为士卒费"。

  〔4〕《左传》襄公十一年注。

  〔5〕《左传》昭公十六年。

  〔6〕同上。

  〔7〕郭沫若认为"亦"应为立。见《管子集校》上册,出版社1956年版,第75页。

  〔8〕《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景公以晏子食不致千金……》。

  〔9〕《战国策·魏策三》,载《魏将与秦攻韩》条。

  〔10〕胡寄窗先生认为《管子·乘马篇》所说"可以知治乱"一条系因袭《礼记·王制篇》的旧说,见《思想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51-352页。

  〔11〕《诗经·陈风·东门之枋》。

  〔12〕马非伯:《管子轻重篇新诠》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15页。

  〔13〕中国科学院考古所编《新中国的考古收获》,文物出版社1961年版,第68页。

  〔14〕《越绝书·越绝荆平王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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