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时间:2017-07-28 我要投稿


  论文摘要:现行的保障制度和体系尚不完善,还存在着效率低下、僵化等问题。建立健全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使农村社会保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的现实状况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极其重要的部分。最近,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决定,中央分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在2009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10%县(市、区)实行试点。这标志着我国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着手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业已形成的社会保障进行改革,1986年前后就开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与改革的探索和试点。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最为重要的部分。中国快要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是老龄化社会凸显的问题,农民养老问题尤其突出。因为,在中国农村,农民几千年都是养儿防老,靠土地作为养老保障。传统的养老方式不再适应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1991年底,民政部就在全国尝试推广《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下文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实施,标志着农民养老要从养儿防老走向社会养老,从而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98年,原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划归新成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逐步实行了全国上下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直到现在,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以及保险金领取政策仍然是以民政部的《方案》为基础,是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保险是依靠农民自己和集体出资,管理和运行资金也都从养老基金内提支,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是按照参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计算,多投多领。由于集体经济薄弱和农民收入较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部分。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启动,但直至目前,农村的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不快,尤其是发展水平比较低。虽然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社会统筹和商业性医疗保险已在全国的绝大多数农村乡镇展开,但绝大多数农村仍然医疗卫生条件落后,医疗水平低、服务能力低下,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影响和困扰农民健康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广大农村已经全面铺开,但由于中国农村需要保障的实在太多,实际上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和需要保障的相比,还有相当距离。

  二、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1986年以来的20多年发展,以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网络已经逐步形成与展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上发挥了一定的功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广人农民对公平公正享受社会保障的诉求更为迫切。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完善和功能发挥的和运作模式等方面问题也日趋显现。

  1.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惠及面狭窄,水平不平衡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全惠及,参保人口比重不高。农村贫困户定期定量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惠及面也很窄。据,全国农村还有300多万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人员靠集体供养、国家定期救济或由农民分散代保代养。估计应保未保的“三无”孤老残幼还有10多万人口。另外,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一部分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他们无法取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障权利,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也没有及时参加农村养老、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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