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现存问题的对策研究

时间:2020-10-25 17:10:42 经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高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现存问题的对策研究

摘要:为从深层释放教职工创造力,文章针对“一刀切”现象,提出改革需要按照高校内部不同岗位、专业及教职工个人需要,实施分层次管理,提高薪酬分配制度激励效率。   关键词:薪酬分配;分层次管理;对策
  
  高校薪酬存在两种功能,一是对教职工提供劳动力的回报,遵循的是付出有回报原则,以保证教职工持续为社会做出贡献。二是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遵循的是激励原则,以确保教职工提供高质量的劳动。因此高校薪酬改革的目的就是利用国家、高校现有资金想方设法通过各种制度实现教职工收入的增加和满意程度,进而调动职工以更大的热情工作,提高高校教学效率。
  高校收入分配制度进入了新一轮套改,由这套制度短期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上能够更大程度上激励教职工积极性,不过也存在尚待改善之处,如工资划分标准不详细、难操作,教授薪级划分标准及分配规定僵硬且工龄工资差距太小等。本文将激励理论基础上,回顾高校薪酬分配制度发展历程,重新审视现存问题,提出分层次实践、完善现有套改制度,更多激励高校教职工。
  
  一、高校薪酬分配制度现存问题
  
  我国经过六次高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后,基本形成岗位津贴模式、绩效津贴模式、岗位津贴与绩效津贴并存模式和薪级模式,在最近的高校工资套改中四种模式都得到了应用,基本代表了未来高校薪酬改革的方向,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岗位”、“身份”未能清晰划分
  以岗位为对象作为高校分配标准是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但由于高校长期身份管理体制,聘任制、竞岗制尚流于形式,职称、职务成为“终身制”,工资分配直接与人或者身份挂钩,而忽视岗位。重视“身份”还表现在岗位津贴分配上,决定津贴的是身份,形成同岗不同津贴的局面。结果是人们把精力放在更高的职务、职称的谋取上。在这种前提下,教职工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调动困难,人力资源难以优化配置。
  (二)未能按照生产力要素贡献参与社会分工
  高校是高级、高素质人才集中的领域,同时这些高素质的取得过程有着较大成本,教职工收入应该在社会中处于较高水平。按照期望理论,教职工比社会其他行业人员应该有更高的收入预期,至少要与市场上其他行业同等条件人员的收入相当。而现实中高校教职工收入未能真实与其贡献、成本相匹配。这种前提下,高校教师兼职现象普遍,缺乏责任感和敬业感,致使教职工分散本职工作精力,高校人才培养缺乏凝聚力,在重点大学更是如此。教职工收入难以与企业竞争,完全依靠稳定来与企业竞争人才,结果是更多人才为企业所吸引,高校高层次、负责人的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三)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完善
  高校津贴分配中都有一系列考核措施,但高校岗位任职要求、考察涉及面、需求层次都比较复杂,教师工作的不易量化性、分配制度激励职工的滞后性,使得考核指标难以科学定制。如果对科研、论文、课时都做了量化且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由于量化考核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过程,对教职工个人的态度、历史贡献和将来的发展前景等因素考虑得少,使岗位津贴制度变得简单化、线性化,甚至导致教师行为的短期化。
  
  二、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措施
  
  (一)分层次管理提高效率、实现公平
  经济分层次增长理论认为不同的经济体对制度有不同的要求,当制度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时将促进经济更多增长,不适应时将阻碍经济增长。高校发展对制度有不同要求,不同学院、学科、专业、岗位有着不同要求,如果采取一刀切模式,就意味着肯定有些制度不能适应某岗位或其他应用载体,那么制度将不能实现这些载体更多发展。在这种统一制度下的员工不可能因为工作的.不同而获得有差异的收入,也意味着付出较多可能只有很少的收入,这是不公平的表现,激励理论认为当职工感到不同平时其积极性就会下降,工作效率降低。以此,以“需要层次理论”为指导,以满足教职工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对不同需要层次的人,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必然能实现更多创造力的释放。假如高校分配能够按照不同的岗位需要、人员需要制定制度,那么高校人员的积极性就会提升,对不同的人来说也公平,“一刀切”只能做到表面公平,而非真正公平,因此根据高校内部不同方面的需要,划分工资分配层次,在更大程度上满足教职工心里、物质需要。   (二)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绩效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