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哲学批判与科学理想

时间:2017-05-27 我要投稿

  马克思有没有可称之为“哲学”的学说?他算不算一个哲学家?这一公案直到今天未曾了结。问题的实质在于,在经历了包括马克思本人在内的对哲学的探究及根本的批判之后,我们今天究竟在何种意义上继续使用“哲学”这个词呢?

  马克思本人要求扬弃哲学的态度,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以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都表现得非常鲜明。只要注意到“哲学”和“哲学家”在这两个文本中都属于贬义词,即可看清这一点。

  这一态度也为恩格斯所赞同。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这样写道:“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1](P253) 简言之,哲学已经死亡,留下的只是它的一副躯壳或构架,即思维科学。

  那么,那个被放逐了的哲学本身是什么呢?是关于自然界和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思辨知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一段话:“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的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2](P31) 所谓独立的哲学,即是思辨的知识,而思辨的知识则被视为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知识。思辨知识之所以是最高知识,因为它是使现今一切科学成其为知识体系的前提、基础和实质。换言之,科学是思辨知识的体现和实现,或者说,前者乃是后者的经验形态,是后者的完成。

  如果再问:“思辨知识”是什么性质的知识呢?回答是:它不包含经验成分,它是意识自身的纯粹性质的先验展开;并且,与此同时,这种先验的展开,也正是客观世界的自身本质的呈现过程。这就是说,真理是现实的,同时是一个过程。黑格尔于此有最详尽的说明,在这一点上,其他思想家无人能过之,因此,凡持有此种辩证的理性形而上学之立场者,都可概称为“黑格尔主义”。

  马克思反对黑格尔主义,称思辨的知识是“关于意识的空话”:“关于意识的空话将销声匿迹,它们一定为真正的知识所代替”。[2](P31) 因此,若就哲学是最高的思辨知识而言,马克思肯定没有哲学,因而肯定不是一个哲学家。在马克思看来,“哲学的知识”是空话,是虚假知识,他要追求的是“真正的知识”。

  不过,相当多的人还是承认马克思为“哲学家”,而不是承认其为“社会科学家”(当然,有些人是把他当社会科学家看的,即把马克思的主要贡献看作是提供了一种了不起的社会理论或社会科学方法论)。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想一想:当提及马克思时,“哲学家”一词究竟所指为何?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究竟所指为何?问题之大,可以想见。认真地提出这个问题,一定会引起普遍的不安。

  不安固然不安,问题却不可长久延宕,应该抓住不放。这个问题可以具体化为如下两个问题:

  一、某种不再是思辨知识的“哲学”,如何也是哲学?以及它具有怎样的内容?

  二、马克思所谓“真正的知识”究竟所指何物?以及它如何可能?

  在讨论这两个问题之前,又须先问一个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思辨知识是如何被终止的?也即,它的虚幻性质是如何被发现的?

  一、思辨知识的终止

  这一问题不难回答,马克思本人说得非常明了:是现实生活终止了思辨。正是现实生活为思辨知识划了一道界线。这就等于是说,人们只要发现了现实生活,也就发现了思辨知识的虚幻性。这一说法听上去似乎太简单了,难道以黑格尔为总代表的西方的思辨哲学家们都未曾发现过“现实生活”?

  的确如此。他们所知道的“现实生活”,是由纯粹范畴规定所建构的“事实”及其“世界”(或曰“客体世界”)。正如经济学家们只知道“工人”(经济范畴)而不知道“劳动者”(感性活动者)一样,思辨哲学家们只知道事物之“实体”而不知道事物之“在场”。就经济学与思辨哲学两者的关系而言,前者是后者的隐秘的学生。

  工人、货币、资本、利润等等,是经济学所研究的“客体世界”,或称“科学事实的世界”。劳动者的异化劳动,人的生命活动的抽象化,以及这种抽象化对人的感性需要和感性意识的统治,等等,是经济学家们的范畴思维无法进入其中的“生活世界”。

  客体世界与生活世界本是同一个世界。前者是后者的影子,逻辑的影子。影子获得了真相的地位,也就是说,科学事实成了事情本身。“生活”一旦进入范畴规定,就成为科学之对象,成为科学所能面对、把握的“客体”。但在客体中,生活本身被遮蔽了,因为客体是先验思维或其高级形态即辩证思维的产物。这样的产物没有自己的生命,它的“生命”来自纯粹思维自身的辩证逻辑,但这是假的生命。

  以上思想,都属于马克思。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这样谈论经济学:“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经济学家们都把分工、信用、货币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经济学家们向我们解释了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本身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2](P104)

  经济范畴及其相互之间在逻辑上的推演关系,并不是产生生产关系的历史运动,亦即不是生活世界本身的历史过程。生活世界的历史运动是在范畴规定之前的,它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现实生活”,即“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的发展过程”。

  为什么说在这个“现实生活”面前,思辨的知识不得不终止呢?——因为“现实生活”是人们的感性存在,而根据理性形而上学的原则,一切感性的东西都是偶然的、变易着的杂多,思辨的前提正是要清洗掉事物的感性存在,使事物以其纯粹法相(范畴)呈现于思维面前,从而成为思维的对象。但这种对象其实只是思维本身的异在。作为思维本身之异在的“对象”,就绝不是“现实生活”。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是这样概述黑格尔的知识观的:“意识的存在方式和某个东西对意识说来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活动。因此,只要意识知道某个东西,那么某个东西对意识说来就产生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意识知道对象的虚无性,这就是说,意识知道对象同它是没有区别的,对象对它说来是非存在,因为意识知道对象是它的自我外化……作为知识的知识、作为思维的思维,直接地就把自己冒充为有别于自身的他者,冒充为感性、现实、生命”。[3](P123~124)

  要注意其中“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这一表述。马克思通过这一表述,击中了思辨知识的要害:意识以“构造对象”作为自身的“存在”。

  但意识的真正的对象性的关系,却在于它与存在本身的关联,意识只有在这种关联中才是在它自身的存在之中。这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2](P30) 这里讲的“存在”,不是指“物质实在”。“物质实在”仍是意识自身的造物,是一个范畴。马克思明确地说,这个存在是“人们的存在”,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2](P30)

  在这里,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关于知识本身的存在论性质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隐藏在意识与存在的关联之中。如果说意识是反映存在的(唯物主义反映论),那么,这里的所谓“存在”其实是在意识之外的,但却绝对地被给予了意识的“存在者”,但如此一来,“存在”却隐遁了。遁失了“存在”的“存在者”,又是如何可能被给予意识的呢?只有一种回答,那就是它们之间本来是同构的。如果说意识是构造存在的(思辨唯心论),那么这里的“存在”就是意识自身的外化,但“意识自身”的存在问题仍被回避了。

  这一问题不能回避。意识在其自身内部无论怎样活动,乃至构造出了表面上在自己之外的对象,总还有一个它自身的存在问题。旧唯物主义的存在论也向来没有正视过这一问题,而只能把意识最终还原为物质的一种样态。这就等于说。意识与它所反映的东西实际上是没有分别的。而这样的话,“反映”一词也就成了空话。

  “意识自身”的存在问题只有通过一条突破思辨哲学的道路才能解决,这条道路的起点,就是承认意识并不在自身内部,或者径直可以说,它不是它自身,它是对于“去存在”(to be)的自觉,“人”才去存在。“去存在”,用马克思的通俗易懂的话讲,就是人们的“现实生活”,或“能动的生活过程”。倘若撇开这个涵义上的“现实生活”而谈论“人”,这个“人”就是被想像出来的纯粹的“意识主体”,它是孤零零的、唯一的存在物,亦即,是思辨知识及其对象世界的构造者。

  海德格尔把这层意思说得较为复杂,当然也就更加精确:“我们用此在这个术语来表示[人]这种存在者。……这个存在者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这个存在者为它的存在本身而存在。于是乎,此在的这一存在机制中就包含有:这个此在在对它的存在中对这个存在具有存在关系。……此在总是从它的生存来领会自己本身……生存问题总是只有通过生存活动本身才能弄清楚。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对生存活动本身的领悟,我们称之为生存状态上的领悟。”[4](P15~17)

  由此可见,“现实生活”一语并不像通常所指的那样泛泛地包括种种社会事实、社会现象,而是有着存在论上的深刻涵义,它乃是人的“去存在”及其自觉。与马克思和海德格尔的想法形成对比,思辨哲学则把“现实生活”看作是范畴思维(先验地构造对象的意识活动)的外化的结果,于是,人实际上靠知识而生活。

  但知识是派生的,是从人与自己的存在的存在关系中派生的。“去存在”的自觉性,是人类知识的总根源。海德格尔称其为“生存状态上的领悟”,马克思则称之为“感性意识”。感性意识是处于自觉状态中的感性存在。

  正是通过“感性意识”概念,意识自身的存在问题才得以辨明。也正是这一辨明,才使得对“现实生活”的描述成为可能。而一旦发生对现实生活的描述,思辨知识的全部的虚幻性质便会暴露无遗,独立的哲学也就失去了生存环境。

  二、在“独立的哲学”之后的哲学

  在“独立的哲学”之后,还有哲学吗?当然,具有哲学性质的那一类问题总还是在的,比方说,人类总还是要思考诸如历史的性质和意义问题、自然界与人类的关系问题等等,更一般地,总还要思考存在的意义问题。这用中国人的说法就是,总还要“论道”。所以,哲学总还是在的,但却不再可能是“独立的哲学”了,也即不再是某种独立的最高知识体系。论道固不可以已,却不可能是ontology,也即,不可能是“关于存在的知识体系”。所以,马克思未曾提供出这种形态的哲学,也就不难理解了。他的“1844年手稿”确实思考了存在论问题,而且思考得那样深入,但并未提供一个存在论上的知识体系。

  那么,一种不是作为知识体系的存在论,是否可能?这个问题其实也就是:在经历了哲学批判之后,哲学是否可能?因为离开存在论的可能性,就无法谈论哲学的可能性。

  不管怎样,有一点是足够明确的,那就是,“独立的哲学”不再可能。那么,“不独立的哲学”呢?所谓哲学的“不独立”,无非是说哲学不再可能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逻辑上自洽的知识门类。哲学如果不是这样的知识门类,那它会是什么呢?

  “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本身已经表明:哲学从属于人的感性存在的历史。严格地说,“唯物主义”这一概念于此并不恰当,它实质上指的是“感性存在主义”,亦即马克思本人在“1844年手稿”中所称的“自然主义”。感性存在史及其意义不可能被先验地确定,而历史唯物主义则只是这部历史自身的观念表达式。一句话,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体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

  在“独立的哲学”终止的地方,正是对“现实生活”的描述开始的地方。描述始终是有前提的,不可能有任何无前提的、“纯粹自然的”描述。对描述者与被描述者的指认,对这两者之间关系的指认,以及由此而生发的描述方法等等,便构成了描述的前提。

  对这一系列前提的论述,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来自历史存在论。所谓“历史存在论”,是指历史之进入存在论。在马克思之前还未有人真正通达这一境域。黑格尔的历史存在论是陈放在范畴的辩证体系中的历史理性,时间性被揭示为理性本身的辩证法。在这种揭示中,时间性,从而事物本身的历史性,就失去了感性的、作为“属人的自然界”的本质,成为某种抽象的、孤立的逻辑程式。向来所谓“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的统一”就是这样被规定的。

  历史一旦真正进入存在论论域,必然从根本上改造存在论。这一存在论之改造的革命性工作,发生在“1844年手稿”中。我们在此仅仅回顾来自该手稿的如下几个命题,便可体会到这种改造工作的伟大成果:

  (1)人把自己的对象性本质力量作为异己的对象创立出来,这种创立不是主体,而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

马克思的哲学批判与科学理想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