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

时间:2017-09-24 09:04:02 教育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

  摘要:鼓励创新是我国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对于教师而言,课堂教学是一个不断通过创新而实现自我生命价值的过程,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教师能否形成独特教学风格的关键因素;对于学生而言,课堂教学是一个在教师引导下进行自主发现、探究和不断创新的过程。因此,课堂教学应积极引导学生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从被动接受走向自主发现和探究,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观点和见解,允许进行不同的“解读”,倡导“创读”。在此基础上,实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目标。

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

  关键词:课堂教学;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Abstract: Encouraging innovation is the core of the classroom instruction reform in new curriculum. To a teacher, classroom instruction is a process of self-realization by making continuous innovation. Innovative spirit and innovative ability are the key factors for a teacher to develop his own unique teaching style. To a student, classroom instruction is a process of independent discovering, exploring and innovating under the guidance of teachers. Therefore classroom instruction should guide students to change their learning styles, especially from passive accepting learning to independent discovering and inquiry learning. It should also encourage students to express their different views and to learn creatively. The goal of developing students innovative spirit and innovative ability will be achieved on the base of all the above.

  Key words: classroom instruction;innovative spirit;innovative ability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系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教育活动能否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不仅关系到个体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能否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能否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因此,倡导和弘扬教育主体的创造性,关注教育主体的生命价值和意义,让课堂教学焕发出生命活力,成为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和主题。

  一、鼓励教师创新: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应有之义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动物的生存与人的生活都是生命活动的存在方式,但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的生活是一种不断地创造新的意义和价值的高级生命活动。因此,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实现课堂教学的重建,让课堂教学焕发出生命活力,要求我们必须关注教育主体的生活质量、生命价值和意义,使课堂教学真正成为教师与学生进行不断发现和创新的过程,在发现和创新的过程中去展示个体生命的灵动与飞扬。“创新所带给人的精神愉悦是任何物质享受和感官享乐所无法比拟的,那是灿烂的生命之花最深沉、最辉煌、最汪洋恣意的绽放。从某种意义上说,创新是自我实现最高的表现形式。教育作为人道主义的事业,理所当然应该关注个人生命质量的提升。”[1]

  (一)课堂教学是教师不断通过创新而实现自我生命价值的过程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职责主要定位在知识的讲授和传递,就像是把知识从一个仓库搬运到另一个仓库,这样一来,教师就变成了知识的“搬运工”,他们的职业活动变成了一种单调乏味、简单重复的机械“操作”,沦为了只是按照固有程序机械运行、缺乏创新意识的“教书匠”。在这种单调乏味的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体验不到自己职业生活的快乐、幸福,更感受不到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

  马克思曾经说过:“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2]对于教师而言,课堂教学从根本上来讲是教师不断进行创新和超越、体验生命律动以及实现自我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过程。因此,教师必须实现从“教书匠”向发展型、反思型和创新型教师的转变,把研究和反思作为自己的专业成长与发展的基本方式,通过自由而富有创新性地对课堂教学进行积极探索和深刻反省,不断地确认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教师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在这种创造性的课堂教学实践中得以体现,从而使自己的职业生活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活力,“只有在这样的课堂上,师生才是全身心的投入。他们不只是在教和学,他们还在感受课堂中生命的涌动和成长;只有在这样的课堂,学生才能获得多方面的满足和发展,教师的劳动才会闪现出创造的光辉和人性的魅力;也只有在这样的课堂才不只是与科学,而且是与哲学、艺术相关,才会体现出育人的本质和实现育人的功能。”[3]

  (二)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一个教师能否形成独特教学风格的关键因素

  一名优秀教师与其他教师的区别就在于他具有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在根本上是因为他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一个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师,是不可能形成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的。

  所谓教学风格,是指教师在长期的课堂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自己个性特征的教学观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的独特结合与表现。教学风格是教师的个性特征在课堂教学中的全面反映,是教师在教学艺术上成熟的标志,也是一名优秀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而且,教师的教学风格也直接影响着学生个性品质的发展,没有自己独特教学风格的教师,也难以培养出富有个性品质的学生。

  教学风格是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反思和创新的结果。一般而言,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入格”:这是教学风格形成的起点。这一阶段最突出的特点是模仿,包括对他人的教学语言、表情、教态和板书等的学习运用。在“入格”的过程中,虽然模仿成分多,创造成分少,但模仿却是必不可少的。没有模仿,就无从创新,正如不学习知识,就无法发展智力一样。但模仿的一个很大缺陷是带有不成熟的“他人性”,从自己的课堂教学中总能看到别人的影子,缺乏个性。教师如果一味模仿,就会抑制自己的创造性,最终无法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立格”:教师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刻苦学习教学基本功,逐步能做到把别人的经验“为我所用”,开始创新性地进行课堂教学实践,迈出了建构自己独特教学风格的重要一步。这时,教师基本上已经摆脱了完全模仿,开始走出别人的“影子”,犹如一只羽毛已经丰满的小鸟,能够开始展翅飞翔了。“立格”是教师形成教学风格的一个关键阶段。教师要实现从“入格”到“立格”的转变,必须注意学思结合,大胆创新,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

  ●“破格”:“立格”以后,教师开始能够结合自己的个性特征,以某种特长为突破口,定向发展,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使课堂教学进入了一个个性化阶段。这时,教师的课堂教学从内容理解到教学方式和方法,都有所创新和突破。“破格”意味着教师的教学风格既来源于他人而又异于他人,同时也意味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对他人教学方式的一种超越。

  ●“无格之格”:这是教师教学的最高境界,也标志着教师已经成长为一名成熟的教学艺术家。这时,教师的教学已经不拘一格一式,不限一法,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齐白石先生曾经说过,在艺术中,无法之法乃为至法。这句话对于课堂教学同样适用,“无格之格”才是至格。这一阶段,教师的教学从内容的处理到方法的选择、过程的组织,都表现出多样性与稳定性、灵活性与独创性的有机结合和统一。

  “入格”“立格”“破格”和“无格之格”是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四个基本阶段,也是教师形成自己独特教学风格的必由之路。那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教师如何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呢?

  第一,丰富的经验积累和深刻的理论准备。

  教学风格的形成是教师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结果。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教育学是最辩证、最灵活的一门科学,也是最复杂、最多样化的一种科学。”[4]因此,要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师必须能够辩证灵活地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而不能死搬教育科学理论中的那些条条框框。教学风格既不会光顾那些对教育科学理论一知半解、自以为是的人,也不会青睐那些不知教育科学理论为何物的“教书匠”。

  【实例】在一次特级教师的公开观摩课之后,一名年轻教师对授课的这位特级教师极为钦佩。在进行研讨的时候,他向这位特级教师请教:“不知道您准备这堂课用了多长时间?”这位特级教师意味深长地说:“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为了上好这堂课,我可以说准备了一辈子。”

  第二,学习、反思与创新相结合。

  俗话说,教学有法,而无定法,贵在得法。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具有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通过反思来认识到自己教学中的不足,通过创新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敢于“走自己的路”,既要善于虚心向他人学习,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又要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实例】班里有一个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学生,有一段时间特别爱举手回答问题,往往是教师话音刚落,小手就高高举起了。可是几乎每次站起来时又都回答不上问题。这位教师想弄清问题的症结,就与这位学生进行了一次谈话。通过交流,老师了解到,这位学生的自尊心很强,当老师提问时,如果他不举手,其他的学生就会知道他不会,课下的时候有时会瞧不起他。为了不让其他的同学知道他不会,每当老师提问时,不管会还是不会,他都举手。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位老师通过思考,与孩子立下了一个“秘密协定”:“想好了举右手,老师一定尽量让你回答;没想太好又特别想举手时,就举左手,老师就让别的小朋友回答。”果真,在日后的课堂教学中,孩子有时举左手,有时举右手,老师也按约定来指定他或其他人发言。再后来,孩子就比较经常地举右手了,“秘密协定”就慢慢地取消了。[5]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

  “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认识。教育在培养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必须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特别是由教师单向灌输知识、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以及过于划一呆板的教育教学制度。”[6]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我们的课堂教学中缺乏创新性人才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教师往往注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接受现成的知识和结论,造成学生习惯于接受而不善于独立思考,直觉、想象、虚构和“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排除在课堂教学之外。这种传统的课堂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继承性”“守成性”教育,严重影响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教学观念上,往往持一种狭隘的创新观,认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只是少数天才儿童才具备的,一般的学生则是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无缘的。因此,课堂教学主要是一个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现成知识和结论的静态传递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尊重、鼓励学生创新性思维的民主环境,个体的“另类”思维往往遭到歧视,致使学生不敢发表与众不同的.观点和自己的“独到见解”,学生和学生之间没有激烈的“讨论”和“交锋”,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真诚、平等的“对话”和交流。

  ──在教学评价标准上,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为核心,着重考查学生对教师授课内容的记忆和再现情况,注重答案的统一化和标准化,没有给学生的独特阐释和创新性理解留下必要的空间。

  【实例】1998年3月1日,《文汇报》曾经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在成都某小学里,教师出了一道练习题问学生:“雪融化了,变成了什么?”绝大多数的学生的回答是“变成了水”。只有一名学生写的是“变成了春天”。回答“变成了水”的学生,教师都一一打了钩,而回答“变成了春天”的那位同学,教师却打了叉。“雪融化了,变成了春天”的答案超出了人们的常规思维,表现出了小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品质。然而,这种创造性的观点却被我们的教师判定为“错误”──学生表现出的创造性思维的嫩芽就这样被摧残了!殊不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也被这个叉扼杀在萌芽之中。

  “创造”,《辞海》的解释是“首创前所未有的东西”。但是,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与人们一般所言的创造性有所不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再发现”和“再创造”。也就是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并不限于去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而是应该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不仅与学习活动的产品和结果相联系,更重要的是指向学习活动的品质、特征和属性,“创造性首先强调的是人格,而不是其成就,认为这些成就是人格放射出来的副现象,因此对人格来说,成就是第二位的。自我实现的创造性强调的是性格上的品质,如大胆、勇敢、自由、自主性、明晰、整合、自我认可,即一切能够造成这种普遍化的自我实现创造性的东西,或者说是强调创造性的态度、创造性的人。”[7]因此,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并不只是首创前所未有的新知识、新见解,而应包括以下更多的内容和更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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