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心理契约与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

时间:2020-09-20 12:00:37 教育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析心理契约与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

  论文关键词:心理契约 体育教师 工作满意度 管理策略 激励
  论文摘要:体育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心理契约是体育教师与学校关系的心理纽带,对体育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行为都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文章探讨了学校与体育教师之间心理契约的满足和违背对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产生的影响,从隐藏的心理关系上把握体育教师的心态变化。并基于心理契约理论提出提高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可操作性建议。指出,建立和谐的心理契约是增强学校凝聚力、提高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构建学校与体育教师之间良好劳资关系的根本。
  在体育教师与学校管理机构的关系中,除正式劳资合同规定的内容外,在双方间还存在着隐含的、未公开说明的相互期望,而这种期望是决定体育教师态度和行为的重要因素。应用心理契约理论可以更好地分析体育教师与学校之间的交互关系,提高体育教师的工作满意度,减少双方的不安全感,规范体育教师与学校管理机构双方的行为。
  一、心理契约理论
    20世纪60年代初组织心理学家Argyris首先提出心理契约理论,其核心内容强调在员工与组织的关系中,每一成员与该组织的管理者之间及其他人之间,总是有一套非成文的期望在起作用。这些期望可以是经济内容的要求,但其本质是对无形的心理内容的期望。心理契约着重于契约双方对彼此一种期望和对对方应承担责任的一种知觉,是一种内在的心理关系。它不仅是一种组织与个体之间形成的相互期望和对自己责任的一种认知,也包括这种期望之中所含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内容。
    结合体育教师与学校的具体关系,心理契约是体育教师与学校管理机构双方彼此对对方应付出什么,同时又应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约定的核心成分是双方隐含的、非正式的相互责任川。体育教师是抱着一定的动机加人学校的,希望借助于学校来满足自己物质的和精神的多层次需要;学校对体育教师的招聘、培养也有特定目的,力图最好地利用学校的人力资源来实现学校的目标。学校和体育教师间的交换关系,无法把双方相互责任的界定完全体现在书面的合同中。但是,在每一个体育教师的内心深处,对自己该为学校付出什么、付出多少,学校应该给自己回报什么、回报多少等都有明确的认识。
    应用心理契约理论,可以更好地分析学校和体育教师之间的交互关系,提高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减少双方的不安全感,规范双方的行为,形成体育教师对于学校的归属感和忠诚感。体育教师心理契约的破坏会影响体育教师的'工作满意度,打破期望会产生失望的情绪。因此,学校在进行管理实践中要有意识、有计划地对体育教师的心理契约加以引导和管理。
    二、学校和体育教师之间心理契约与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关系
      工作满意度是一种特定的工作态度,具有一般态度的特性川。态度是主体对特定对象所持的评价和行为反应倾向。主体的特定对象是其周围的各种事物,如对组织、对工作、对领导、对社会事件等等。评价和行为反应倾向也是多种多样,如接近或背离、拥护或反对、喜欢或憎J限、积极或消极等。个体对人对事的态度不同,就会在行为上产生明显的个体差异。
    学校管理的重点是教师激励。激励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教师如何看待他们对学校所作的贡献和他们将从学校获得什么,这就是学校和教师之间的一种隐藏的心理关系—心理契约。在这种关系中,主体是教师在学校中的心理状态,而用于衡量教师在学校中心理状态的三个基本指标是工作满意度、工作参与和组织承诺。在以上的三个衡量指标中,以工作满意度最为基本和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对另外两个因素有决定作用。对工作满意度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教师对学校给予自己的回报的认识,而怎样去认识和评价它们,则看学校和教师彼此之间心理契约的满足和违背状况。
    1.体育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心理契约的达成对体育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影响
    体育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心理契约存在于两个方面:体育教师的期望获得和准备付出,学校的期望获得和提供报酬。这种心理契约的形成在于学校对体育教师进入学校之初,除了经济合同之中明文规定的双方的责任和获得之外,学校管理人员会形成一种学校对体育教师所必须付出的劳动、忠诚、长期工作等心理期望。同时,体育教师也会形成自己对学校可以给予自己报偿的某种期望,如足够的报酬、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体检等。这其中,绩效与奖励的关系是学校中体育教师最为关心的。因此,体育教师总会在意其工作行为的结果,以及由自己工作本身所产生的回报。在学校中,体育教师和学校之间的心理契约的形成,决定了体育教师对自己工作后所能得到回报的期望,进而决定体育教师在工作中努力的程度和积极的态度。如果体育教师与学校之间达成一个彼此都能体会并能够满足的合约—心理契约。体育教师在工作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