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文学批评思想探讨

时间:2022-05-09 00:50:16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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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尚书文学批评思想探讨

  摘要:《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这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本文主要探讨了尚书》中“诗言志”的思想;“言以道接”的思想;“辞尚体要”的思想和“察辞于差”的思想。
  论文关键词:尚书;文学批评;诗言志;辞尚体要;探讨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总集,它记载了唐尧、虞舜、夏、商、周的各类文章,其中主要的是我们今天称之为公文的告示,此外还有大量的帝王对臣下的训导、告诫等。《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零散的、宽泛的、芜杂的,有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但这也正是文学批评理论萌生之时应有的现象。然而,由于《尚书》本身的状况及其文学批评思想的零散性、宽泛性和芜杂性,使得学界对其探讨与研究不多,有许多文学批评史著作甚至避而不谈。事实上,《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亦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思想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完整而充分地探讨和研究《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笔者此文仅就研习所得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诗言志”的思考
  “诗言志”作为我国古代诗歌批评的纲领,最早见于《尚书·虞书·舜典》,其中记载了舜对他的臣子夔所说的关于(实为诗乐舞)的一段话: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舜典》多出于传闻,被认为“大约是战国时写成的,所记舜的话是不可靠的”;但《舜典》系周史官所记,“诗言志”至少反映了周人的文学观。顾易生、蒋凡著《文学通史·先秦两汉卷》指出,“诗言志”应有较早的渊源,并引《左传嚷公二十七年》中的“诗以言志”以证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郑伯享赵孟于垂陇”,诸子赋诗言志的事件,其云: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日:“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日:“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日:“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日:“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日:“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日:“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日:“‘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日:“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这是赋诗言志的真实写照,并展示其言志之后的结果。而其中赵文子所说的“诗以言志”历来被看作是“诗言志”思想的最早记载。不过,从赵文子所说的话来看,“诗言志”的说法在他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赵文子不应该是最早提出“诗言志”思想的人。那么,在我们目前无法证明《舜典》的记载者所记非实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认为舜是最早提出“诗言志”的人,《尚书》是最早记载“诗言志”思想的典籍。

  关于“诗言志”的内涵,许慎《说文解字》云,“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将“诗”解释为“志”,诗与志一体。杨树达在《释诗》中说:
  “‘志’字从‘心’,声。”闻一多的《歌与诗》在谈到“诗言志”的时候指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里的“怀抱”不仅指志意,而且与情感相关了。孔颖达《礼记正义》云:“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朱自清《诗言志辨》在引用了上述三段材料之后指出,“情和意都指怀抱而言”,又指出,在先秦文献中,“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教化分不开的”。其实,对“诗言志”的理解不仅要从其自身词义解析与引申入手,还应该考虑到其后舜所提出的“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歌永言”即“歌永其义以长其言”,(《尚书孔传》)也就是“歌通过延长诗的语言,徐徐泳唱,以突出诗的意义”;“声依永,律和声”即“依声律以和乐”,(《尚书孔传》)也就是“声音的高低又和长言相配合”,“律吕用来调和歌声”。由此可见,这三者作者都是从形式表达的角度思考的,无论是歌延长诗的语言,声音与延长的语言相配合,还是运用律吕来调和歌声,其着眼点都在形式,那么,“诗言志”也就不仅具有“诗以言志”、“赋诗言志”的内涵,而且还表明了诗作为志的表达形式,其文本形态是语言,诗要运用语言来形成,并通过语言来表达志向。语言是诗与志的中介,又是诗的存在形式。闻一多对“志”的三个解释中虽然偏重于“怀抱”,但“记录”其实也是“诗言志”一个意义取向,诗用语言来记载亦应包含在“诗言志”的内涵之中。
  因此,“诗言志”中已经隐含了对文学本质的揭示。这说明,先秦时期尽管诗还不是独立的文学形态,但是对诗是语言的这一点认识还是十分清楚的,进而对“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文学理论的基本命题也有所认识。
  二、关于语言表达的要求
  《尚书》中十分重视语言表达,把语言表达同“道”联系起来,要求语言表达要以“道”为准,并体现“道”的要义。《尚书》中对语言表达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言以道接
  “言以道接”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所提出的一个具体要求。《尚书·周书·旅獒》云: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贵异贱用物,民乃足“志以道宁,言以道接”所揭示的是“志”、“言”、“道”之间的关系,孔氏传云:“在心为志,发气为言,皆以道为本。故君子勤道。”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志”与“言”是内与外的关系,存在于心中的是“志”,而表达出来的就是“言”,而制约这二者形成的则是“道”。“道”在《尚书》中往往被看作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条理,看作是正义的社会规范,如《尚书·虞书·大禹谟》中说:“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睇百姓从己之欲。”再如《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说:“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所以,“志”与“言”都必须用“道”来规范,这样看来,“道”就成了“志”与“言”的客观标准,无论是“志”的形成,还是“言”的组合,都要根据“道”的要求进行。那么,从“言以道接”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言语表达的规则,言语表达要以“道”要求为基准,否则,就不符合社会的需要。   另一方面,对于语言的评价,也要根据“道”的准则进行。《尚书·商书·太甲下》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
  “逆于汝心”即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孔氏传云:“人以言睇违汝心,必以道义求其意,勿拒逆之。”“逊于汝志”即顺从你的思想意志,孔氏传云:“逊,顺也。言顺汝心,必以非道察之,勿以自臧。”在《尚书》及传的作者看来,对于人们的言论要以“道”的尺度进行评判,并要从相反的角度加以思考,如果有与你心中所想相背离的言论,你要从其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加以拒绝;如果有与你的思想意志相一致的言论,则要从其不合于道的角度进行思想,不要轻易地肯定。总之,要以“道”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言论,而不是以个人的好恶来进行评判,这是因为个人的好恶是一种偏见,如果以此来评判人们的言论,则很难分辨言论的真伪。
  这依然是“言以道接”思想的一种表现。
  (二)。辞尚体要”
  “辞尚体要”是《尚书》对言语表达提出的另一个要求。《尚书·周书·毕命》云:
  王日:“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余风未殄公其念哉!”
“辞尚体要”是要求言语表达要体现“道”之要义,若有异于“道”之要义,则君子所不好也。孔氏传云:“政以仁义为常,辞以理实为要,故贵尚之。若异于先王,君子所不好。”“理实”即客观事物的实际道理,也就是“道”,先王所施行的亦是“道”。这实际上反映了儒家的文学观。《论语·卫灵公》云:
  子日:“道不同,不相为谋。”
  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之所要达到的即是“道”,即“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孔子之所谓“道”即仁,诚如有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而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这与“辞尚体要”的思想是一致的。
  如果从客观的角度看,“辞尚体要”也反映了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作为文章形式要素的“辞”应该完整准确地表现文章的内容“要”,这里,“要”是重要的,是作者所要突出的核心,亦是全篇内容的核心,“辞”是为“体要”服务的,它的基本功能就是“体要”。这一思想对后世文论影响很大,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就坚持了这一思想。《文心雕龙》中有三处提到“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如《文心雕龙·征圣》篇云:
  是以必征于圣,窥圣必宗于经。易称“辨物正言,断辞则备”,(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辞成无好异之尤,辩立有断辞之义。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
刘勰在这里具体阐述了“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的思想,指出“体要”是“成辞”的关键,只要依据“体要”而“成辞”,则“辞成无好异之尤”。圣人文章对文学创作的指导意义也就由此而生。
  (三)“察辞于差
  “察辞于差”是《尚书》中对语言表达提出的又一要求。《尚书·周书·吕刑》中说:
  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开J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罚惩非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成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
  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察辞于差”的观点是在阐述刑罚判断的思想中提出来的,其意思是于差错中考察其辞的真伪,从而判断实情所在。孔氏传云:“察囚辞,其难在于差错,非从其伪辞,惟从其本情。”“察辞于差”的思想虽然来自“察囚辞”,亦可推向对一般文章及文学作品的语言考察,通过对其语言表达的考察来判定其情感表达及内容表述的真伪。语言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工具,是文学作品创造形象、表达情感、表述内容的主要手段,语言运用得如何直接影响文学创作的成败。在文学创作中,作家如果创作了内容不真实、情感不健康的作品,往往可以通过对其语言的分析而找出差错所在。另一方面,语言同思想是一致,思想如何,往往会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这即是孟子所说的“诚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孟子·公孙丑上》)的“知言”思想。由此可知,“察辞于差”思想的关键在于通过语言考察而深入地了解和把握作者深刻的思想情感和作品的深刻内涵。
  《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尽管其中有些内容并不十分可靠,但总体上还是通过反映我国上古时期的思想文化状况的。通过对《尚书》中文学批评思想的探讨,我们或可进一步探索我国文学批评思想萌芽时期文学批评思想的体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虽然是零散的、宽泛的和芜杂的,但其基本思想已经萌生,并对后世文学批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尚书》中的文学批评思想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丰富我国先秦时期文学批评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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