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项目治理中法律风险的控制

时间:2020-07-30 11:38:00 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工程项目治理中法律风险的控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足,同时还追求投进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但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等等,一旦风险发生,损失是巨大的。一些建筑企业由于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治理项目,不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往往轻易被牵着鼻子走,在出现法律纠纷后又不知所措,不仅造成巨大损失,企业的名誉、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建筑企在工程项目治理过程中,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治理中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进而探索在工程治理中如何有效运用法律对风险的控制。
一、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广义的建筑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它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治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建筑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文中的建筑法律是指广义的建筑法律。建筑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和建筑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筑业资质治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治理暂行规定》等,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时也能成为建筑法律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即建设关系,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如建设活动中的行政治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筑法律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也是构建***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生产场地移动,生产条件艰苦,社会影响广泛,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筑业资质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同一的治理,从投资体制、价格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予以保障,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正当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为建筑业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治理,依法行政,规范承发包行为,建立健康、效能、有序、同一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固然我国用以调整建筑关系的法律还不完备,但在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看,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治理中学懂用精建筑法律,对加强施工治理,创造工程效益,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项目治理中一些潜伏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治理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包方(业主)、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或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交往活动,主要靠法律来调整。在工程项目治理中若不注重法律的作用,潜伏的法律风险就会会愈积愈多,法律纠纷也会相继而至,不但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下面就扼要谈谈在工程项目治理中一些易潜伏的法律风险。
(一)、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进行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后可以达成和约。同样,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建筑标的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很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国家用以调整建筑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就有可能由于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假如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很多题目,如工程质量题目、工程款拖欠题目、原材料价格题目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