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保值增值新论

时间:2020-10-20 19:40:31 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人力资本保值增值新论

一、现存人力资本保值增值模式的不完整性

  现今学术界普遍认同的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承认劳动者与其相对应贡献的权益并由此让劳动者获得劳动力支出的补偿和人力资本支出的收益。也就是说,一方面对劳动者消耗掉的劳动的力给予工资和福利等生产性分配;另一方面,对其投入的人力资本给予股权和期权等资本性分配。前者可称为人力资本的保全,后者则可视为人力资本的增值。这是从人力资本所有者主体角度考虑的其投入价值要保值增值的人力资本保值增值模式。

  笔者认为,这仅是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一个方面的,它只是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必要条件。如果主体不对投入其中的人力资本进行有效经营,使其最大程度地创造剩余价值,那么企业本身的价值就难以实现。此时,即使人力资本所有者具备了剩余价值收益权,其与企业价值密切相关的预期的最大化收益仍然无法实现,从而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就不能最终体现。那么有必要建立起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充分条件以完善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模式。

  二、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完整内涵

  人力资本保值增值是对传统财务资本保值增值理论的继承和。对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必然要剖析传统财务资本保值增值的内涵。

  传统财务资本保值增值可以理解为企业的期末资本额的复利等于或大于期初资本额。其实质上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的。一是委托人对资本保全过程的控制(这种过程控制需要用一种恰当的手段来说明代理人的受托责任),从而维护所有者产权不受侵蚀。一是在此基础上实现委托人的预期收益,即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从传统财务资本保值增值概念中可看出其确指的是后一方面的内容,内含的是前一方面的内容。因为后一方面的内容是委托人的终极目标,代理人的财务管理的目标也正是委托人想反复强调,代理人要时时牢记的。而前一方面的内容在制度完善,产权清晰的企业中看来是理所当然的。

  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理论也应当包含这两方面的内容。产权是基础,产权尚未界定就单方面去讨论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则是“空想共产主义”。由于与人力资本相关的制度建设尚处于构思阶段,那么人力资本保值增值首要解决的是人力资本投入者产权相关的。现有的人力资本保值增值模式正是这一方面的内容。第二方面的内容就是人力资本投入者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该问题在现今人力资本价值计量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阶段如何界定正是界倍加关心的难题。传统财务资本是定义在投入的货币或投入的购买力上,那么,其保值增值在这层次内容上必然着重的是从价值上维持和提高期初资本的货币额度,使货币资本具有的购买力能购买到具有同等或更高增值水平的生产能力。而由于人力资本价值是定义在预期劳动者可为企业带来利益的能力上,那么,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在此层意义上应当着重的是从生产能力方面来维持和提升期初资本的经营水平,使人力资本具有同等或更高的价值创造能力。

  三、与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相关的两种人力资本的内涵

  正如某会计学名家所言:“正确理解‘人力资本’的内涵直接到以此为逻辑起点的人力资源会计的可行性。”试图构造完全意义的人力资本保值增值模式,笔者以此为出发点来阐明两种不同角度的人力资本概念的内涵。

  (一)整体观人力资本概念的内涵。整体观人力资本概念是从企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本总量价值保值增值的角度建立的法人产权意义上的人力资本概念。广义的人力资源是指所拥有的能为社会带来经济利益的人的能力或劳动的能力。人力资源只有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能创造剩余价值的特定经济实体之时,其潜在的能力才能发挥,其预期的价值才能实现,其才嬗变为企业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表示某一时期一个特定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产投资的总量,它是能为企业带来剩余价值的特殊价值。其价值的特殊性一方面表现为其可以依靠外力和内力实现自我增值,并且这种增值与其投入的特定企业价值的实现分不开;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知识经济环境下现代企业价值的上升最主要依赖于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因此,企业主体就要努力有效经营其人力资本。整体观人力资本概念强调的是从企业主体角度去审视人力资源投入企业后形成的资本的价值存量,并通过人力资本经营后再评价其价值的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