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业成本法在我国应用的探讨

时间:2020-10-19 12:09:01 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对作业成本法在我国应用的探讨

【摘要】企业生产环境的变化对我国企业所采用的传统成本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本文就新兴的成本计算管理模式——作业成本法原理与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展开剖析,并借鉴性地对作业成本法应用范围作了初步引申。
  【关键词】作业成本法 作业成本管理
  
  一、作业成本法概述
  
  作业成本法在西方国家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研究,90年代以来在先进制造企业首先应用,后来在金融保险业、医疗卫生业、商业等其他行业也得到了广泛推广。该方法是一种集成本计算与成本管理相结合的全新的管理模式。
  1、作业成本法核算原理。基于“作业消耗资源、产品消耗作业”为指导思想的新兴成本核算方法,作业成本法突破了原有的成本核算方式——采用人工工时或机器小时将制造费用进行分配,利用作业将产品成本与成本项目——资源联系起来。具体来说,这一方法由两阶段组成:第一阶段首先鉴别出消耗资源的作业,然后确认资源动因,计量归集资源费用到相关作业;第二阶段包括明确成本计算对象,确认作业动因,计算成本动因率将各作业汇集的成本分配到相关的成本对象。
  2、作业成本法的应用价值。首先,与传统成本计算方法相比,作业成本法能够提供更为准确的成本信息。作业成本法计算的成本包括直接制造成本和间接成本,只是这种方法在分配间接成本时,不是采用单一的分配标准来分配所有的间接成本,而是根据各种间接成本的作业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的分配标准。由于引起各种间接成本产生的原因是不同的,因此采用相应的分配标准,以多个分配率来分配间接成本必将能使企业的成本计算更加准确,能够提供更加正确的成本信息。
  其次,传统成本管理往往以产品为中心,而忽视了引起产品成本发生的原因。而通过分析以作业为核心的作业成本法在具体实施时的运用,我们可以进一步洞察产品盈利与不盈利的`内部原因,增加增值作业,剔除非增值作业,进行成本控制、价值分析、业绩评价以及各种决策优化。
  当然作业成本法也有其局限性:在作业的认定、成本动因确定时不能排除成本计算中的人为主观性;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前期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等,因此,管理人员需要结合企业现状在成本——效益之间做出权衡。
  
  二、作业成本法在中国的应用分析
  
  与作业成本法在西方的广泛应用相比,我国目前尚没有多少企业成功运用作业成本法,更谈不上应用作业成本法提供的信息进行管理。分析其原因主要为以下几点:
  1、制造费用所占比重不大。从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来看,企业类型仍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资金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企业在全部企业中所占比重还较小。在我国制造企业中,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一般在70%左右,加上直接人工达80%之多(张娆,2002),对于直接成本占很大比重的企业,使用作业成本法显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实施成本高、缺乏应用作业成本法的动力。作业认定、确定成本动因、配套相应软件、培训人才等等都需要高额的支出,引进作业成本法显得复杂,耗时、耗力。加上虽然目前作业成本法在理论上得到肯定,但从实践来看,国内缺乏长期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例,很难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冒着风险投入资金与人力进行一项不知成功与否的改进。
  3、缺乏进行作业成本法咨询与设计的专业机构。作业成本法、作业成本管理本身是一种成本核算方法,是一种管理理念,在具体引进过程中是影响企业方方面面的,设计工作单独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很难完成,计算机软件与作业成本法整合也是作业成本法实施的重要保证。作为对作业成本法比较了解的财务软件公司与高校研究人员可以参与其设计与推广,但我国在这方面有突破的企业或机构很少。
  除此之外,实务界对作业成本法了解不多、企业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落后、管理水平整体不高、人力资源缺乏等都成为作业成本法在中国运用的限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