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窃电的危害与防治

时间:2020-09-10 17:16:01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刍议窃电的危害与防治

  摘要:电能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经济效益和光明,而且因其特殊性,纵使一些个人、企业或生产经营户,为了减少成本开支,无视法律与道德,不择手段盗取电能,这不仅扰乱了供用电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利益。文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窃电的危害及如何防治窃电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窃电;反窃电;电能;用电检查;防窃电技术;防窃电设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能的商品属性已深入人心,为了预防电能在流通环节上的无谓损失,供电部门不仅要积极做好业务方面的管理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反窃电工作的综合治理力度,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进行用电检查,严厉查处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对进一步优化供用电环境、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窃电的危害

  窃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用户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用国家电能,以达到不交或少交电费用电的违法行为。窃电问题长期以来是困扰供电部门的“头疼病”,不仅让供电企业深恶痛绝,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了防止窃电,供电企业采取了多种手段,虽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效果甚微,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正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致使窃电者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窃取电能,这不仅给反窃电工作增加了难度,更带来了挑战。窃电者为了达到少交电费甚至不交电费的目的而抱着侥幸心理,不择手段地窃取电能,一次次而走险,以身试法,在被营销稽查人员发现窃电行为时还对稽查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窃电行为不仅给供电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窃电者也因窃电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时窃电者给反窃电人员的人身、群众财产安全带来了无穷的隐患。

  2 窃电的原因

  窃电行为为何一直在查处,却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治理。马克思曾经说过:“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时,有人敢于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也毫不畏惧。”他们敢冒着触犯法律甚至被判刑的危险也要去实施窃电行为,究其原因不外乎三点:

  2.1 利益驱动

  随着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即根据用电量的多少,在一定值电量范围内执行一个电价,如果用电量达到更高值,那电价也将随着用电量的增加而提高。部分用户既要保障不变的生活环境,还想享受原来的“穷人电价”,势必就突显了两者的矛盾,所以为了达到不交或少交电费的目的,窃电行为随之发生。

  2.2 部分用户存在侥幸心理

  部分用户存在侥幸心理,对供用电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供用电管理规章制度认识不够、法治观念淡薄。

  2.3 稽查队伍工作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稽查队伍工作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业务水平有限,窃电工作的开展受限制。以我科室为例,共有6人,有本科学历2人,其他都是初中学历,而且存在老龄化现象,严重影响了业务的开展。同时由于部分员工觉悟不高,为了所谓的“人情电”,供电企业内部员工与用户里外勾结,为窃取电能开方便之门,成为对供电企业的巨大威胁。当然除了以上最主要的窃电原因,还有其他心理不平衡、对国家电力资源故意破坏等。

  3 窃电防治中存在的难点

  3.1 窃电手段越来越高明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窃电的方式方法也呈现多样化,主要体现在窃电手段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窃电设备越来越专业化。例如长春破获的一起窃电案中,窃电者不用动电表,只用一个小小的“遥控器”瞬间就可以改变电表中的电量数据。原来窃电者在网上购买了编程器和专门用于窃电的“电子校正器”“节电器”等窃电工具,自己加工制作了“液晶控制器”“IC卡控制器”和“微电脑控制器”,可见这伙窃电者的窃电技术多么高超,窃电的设备多么专业,作案的手段多么隐秘。

  3.2 稽查人员身份尴尬

  首先,稽查人员是企业的'员工,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其次,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持用电检查证入户进行检查时,往往用户对检查人员所持有的用电检查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用电检查人员是否有权进入户进行检查提出质疑,从而拒绝入户检查。

  3.3 窃电者所窃取的电量难以计算

  在发现窃电行为后,窃电者所窃取的电量难以准确的计算,司法部门对其窃电行为的量刑标准是以证据为准,供电企业难以拿出充分证据证明精确的窃电量,而窃电者对供电企业所提出的窃电量提出质疑,这在很大程度上会让窃电者抓住这点逃避民事责任。

  3.4 窃电查处工作较被动

  主观能动性没有被调动。以2014年我公司为例,查处的6起窃电事件中,95598热线投诉事件为4起,稽查人员排查2起,占到总事件的33%。

  4 对窃电防治的建议

  4.1 应强化反窃电队伍的技术培训

  要想让反窃电工作有效果,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必须过硬,所以在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上要下功夫,加大培训力度,模拟反窃电工作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单位内部或与兄弟单位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对用电检查人员实行考试上岗制,初次考试不合格待岗,补考不合格,对其进行岗位调整,以此来保证反窃电队伍的质量。

  4.2 要加大对反窃电工作中的投入,严厉打击窃电行为

  抓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给窃电者以威慑。以2007年忻府区西张一用户为例,因窃电行为,影响恶劣,成为忻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首例窃电案,被告人王建红因窃电被判处有期刑罚3年,并处罚金1万元的处罚。

  4.3 加大《电力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电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传单、宣传栏等途径加强反窃电宣传工作,对群众宣传依法用电知识,引导用户树立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意识,增强用户对窃电可耻的认同感。

  4.4 建立健全反窃电奖惩机制,奖惩分明

  对向供电企业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对向内外勾结窃电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5 加强对高损台区用户的用电检查

  定期不定期地对外加强用户用电设备、合同容量、计量装置等的监督检查,对内考核抄表的及时率及准确率,电费核算的正确性、户务档案的完备性等,自觉肩负起维护电力企业正当利益的责任。

  4.6 开发防窃电新技术和新产品

  从技术措施上,开发防窃电新技术和新产品势在必行,像对有窃电行为和窃电嫌疑的用户安装防窃电电能计量装置防监测仪,对其实施远程监控。近日,我公司对两户企业安装了反窃电装置,以预防窃电行为的发生。

  4.7 应用营销稽查监控系统作为新的管理手段

  对营销业务进行全面监控,使之成为用户窃电行为的“报警器”,以稽查监控平台为依托,及时对监控的断流、失压和超容用户进行集中排查,积极有效地防止窃电行为的发生。

  5 结语

  窃电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要充分发挥营销稽查监控平台的功能,利用营销信息系统,实现窃电早发现、早预防,同时要建立反窃电长效机制,改进管理手段和监管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提高营销基础管理水平。反窃电工作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供电企业的努力,而且需要广大用户的共同参与,实现供用电环境的有序、良好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 李晋.防治窃电技术[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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