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阶段若干问题讨论

时间:2020-09-30 09:59:02 工程力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阶段若干问题讨论

论文关键词:水资源 综合规划 配置阶段 问题 讨论

论文摘要:结合福建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阶段工作,对频率和频率曲线的组合、长系列法和典型年法的应用、长系列灌溉用水资料的计算、河道外用水的界定、灌溉用水保证程度的分析等技术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作者的看法。

0引言

为了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的要求,适应发展和水资源形势的变化,着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生态恶化等重大水问题,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我们在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与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进行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阶段工作中,对频率和频率曲线的组合、长系列法和典型年法的应用、长系列灌溉用水资料的计算、河道外用水的界定、灌溉用水保证程度的分析等技术问题,做初步探讨。

1频率和频率曲线的组合

众所周知,根据水文数理学理论,频率和频率曲线的组合计算常采用频率组合公式法、图解法和理论分析法进行。不同水资源分区需水预测和供需平衡分析成果不能简单地按同频率相加而得。同一水资源分区各变量因同频率出现机率较大,故在数值上可以相加。正因为水文变量的地域性与差异性,水资源分区往往要从一级区一直分到四级区或五级区,供需平衡成果才能满足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精度要求。但是,在区域和流域汇总时,在理论上又碰到困难。即在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中,不同频率代表年的来水、需水、可供水量、余缺水量等水文变量有严格的频率概念,不能简单地相加。可是,同一个供水设计保证率(即相同的设计供水标准)下的各计算单元的缺水量,因是各区域需要采取供水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解决的水量,对应的有水利工程量和工程,工程量与投资是没有频率概念,缺水量也可不带频率概念,是可汇总相加的。实际上不同保证率的缺水量(如有的区域灌溉保证率取P=90%,有的区域灌溉保证率取P=75%)可理解为满足规划的供水标准(供水保证率)下的缺水量,也可汇总相加。就如防洪规划一样,各地达到规划的防洪标准(有的为200年一遇,有的为50年一遇)的防洪工程量或工程投资可汇总相加成某省的总工程量和总投资。与各地发生设计洪水大多数不会同时出现一样,各区域缺水大多数也不会同一年发生。

2长系列法和典型年法的应用

根据《技术细则》,“原则上供需分析应采用长系列调节计算”。对此,笔者的理解是:有长系列水文资料的大中型水库及多年调节水库应采用长系列法。长系列法的主要优点是:可进行多年调节,考虑了来用水年际变化,不需要来水、需水、供水是同一频率的不合理假定等。长系列法的主要缺点是:要收集大量的来用水资料,来用水计算工作量大,而对于中小型工程及引提工程,长系列资料是无法得到的.,硬性地要求长系列法,其成果精度也是难以把握的。

典型年法的主要优点是资料较易取得,计算工作量较小。《技术细则》规定,“水资源供需分析计算一般采用长系列按月调节计算,无资料或资料缺乏的区域,可采用不同来水频率的典型年法进行”。设计典型年法主要缺点是假定来水、用水、供水是同频率发生,该假定在小区域范围内可近似成立,到大范围区域内来水、用水不同频率,而供水保证率是二者平衡后的成果,更是不同频率。实际典型年法只能反映某年小区域内具体情况,在大区域内,由于水文气象条件的差异较大,某个单元该年受旱严重,另一单元该年可能不缺水,有余水,也可能洪严重。例如:东南诸河一级区P=90%保证率选择1971年为实际典型年,我省闽东诸河二级区来水频率P=95.3%,闽江流域二级区来水频率P=78.3%,闽南诸河二级区来水频率P=73.9%。如到三级区或四级区则差异更大。因此,笔者认为,典型年的选取和汇总,不宜在较大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