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

时间:2020-09-30 09:59:28 工程力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

【论文关键词】水电工程 招投标 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不正当竞争行为 防范措施

【论文摘要】水电工程招投标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直接损害工程业主利益,人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我国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目前水电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存在某些问题,导致工程招投标运作过程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投资人利益。本人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谈一点体会,借以抛砖引玉。

1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1)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队伍乘虚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往往只负责出资质,收取管理费)进行投标、中标。这种高资质企业中标,低资质(甚至无资质)队伍进场施工的结果必然造成工程施工质量低下,工期拖长。

2)招标前期工作准备不足。业主对招标工作机构设置不完备,招标目的、招标工作程序不明确,管理制定不严密,出现问题无章可循。招标文件制作粗糙,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标段划分不合理(甚至为了某种目的标段越来越小),交叉作业多。标底保密不严,标底泄露、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不能体现客观、公正原则。

3)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有的业主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严重。

4)投标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中标后不是大量索赔就是工程质量低下、工期拖延,而造成业主更大损失。

5)业主对招标投标工作过程监控不力,甚至出现失职、赎职行为。有的招标工作人员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于、法规不顾,暗箱操作,利用指定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