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景区景点的著作商品化权保护-兼评《著作权法》第48条之适用
播要:景区景点(纯自然的.除外)类似于雕塑艺术作品或建筑作品,景区景点的所有者(或治理者、经营者)应该享有相应知识产权【论景区景点的著作商品化权保护-兼评《著作权法》第48条之适用】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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