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时间:2020-10-29 19:24:46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摘要:善意取得作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已被世界各国民法所确认,同时各国民法对该制度的适用作了相当严格的规定。占有改定作为一项特殊的.动产交付方式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成为各界争论的一个焦点,笔者试就此题目作一些尝试行的论述。
关键词:善意取得;界定;制度;占有改定;适用……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己被世界各国民法所确认,同时各国民法对该制度的适用也作了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对其构成要件规定十分严格,另一方面对于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基本情况也在法典中列举出来,如对于赃物,遗失物等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物权的变动关系中主要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动产交付制度,在动产的交付中,占有改定作一项特殊的交付方式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直是各界争论的一个焦点,笔者以为,占有改定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对于善意取得的界定
所谓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假如他将该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作为适应现代商品的学要而产生的一项规则,善意取得已被大多数国家的民法所确认。
由于善意取得制度要发生原所有人所有权丧失,而受让人取得所有权的结果,因此各国对善意取得的适用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从我国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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