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证据概述

时间:2022-06-07 14:25:52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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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证据概述

[摘要]作为证实公证事项真实性,正当性的公证证据,是整个公证活动的基础与生命线。本文从公证证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进手,对公证证据的作用及公证证据制度的现状、存在的弊端做了初步的探讨;指明了公证证据收集、审查的性质、内容、要求。同时,就公证证据收集、审查中应留意的题目做了研究阐释。
  [关键词]公证证据 证据收集 证据审查
  
  公证实践中,公证证占有瑕疵是公证出现错假证的重要原因。公证治理机关对公证文书审查复核确定为错证、假证的,题目大部分出在证据材料上。此外,依据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要求:证实过程、证实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等均要在证词中反映,从而对公证证据的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研究公证证据题目,进步对公证证据的熟悉,是进步公证质量、减少错假证、进步公证社会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公证证据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在我国,公证证据的概念至今未曾真正建立。不同的学者对公证证据做出了不同的论述,有的以为公证证据是指用以证实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待证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有的则以为,公证证据是指能够证实公证事项真实性的客观材料,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正当性三个特征。比较而言,第二种论述应更为贴切,由于其较为完整地反映了公证证据的本质属性。笔者以为,依据以上表述并结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证据应具备以下法律特征:
  1.公证证据的客观性。即公证证据应该具有客观存在的属性,客观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
  2.公证证据的关联性。即公证证据必须与需要证实的公证事项具有一定的联系。关联性是公证证据的本质。
  3.公证证据的正当性。即公证证据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公证机关主动核实收集,都要符正当律规定的程序。此外,正当性还包括公证证据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
  4.公证证据主体的特定性。即只有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员收集、审查、采纳的证据才是公证证据。
  
  二、公证证据在公证程序中的作用
  从《公证程序规则》第27条及《公证法》第28条规定可看出:公证证实的顺利进行,依靠于真实、充分、正当的公证证据。公证证据是全部公证活动的主线,是公证的生命,其作用具体表现在:
  1.公证证据是出具公证书的基础。一份不可推翻的公证书必然有相应的不可以质疑的公证证据做支撑。
  2.公证证据是适用法律的基础。认定事实离开了有效证据的支持,适用法律必然错误,从而导致错证的产生。
  3.公证证据贯串于整个公证活动的始终。公证活动的整个过程,实在就是对公证证据的提供、收集、审查和终极认定的过程。证据题目是公证活动的核心题目。
  4.公证证据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正当权益的有效保障。公证职员通过收集、审查、运用各类证据,对公证事项的真实性、正当性做出终极认定,从而预防,减少了无效、违法的民事行为,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三、公证证据的收集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27条第1款和《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公证证据应包括如下七种证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鉴定结论。(随着我国英特网的普及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电子签名法》的通过,电子证据也逐步成为公证证据类型之一)。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当事人提供,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但总体而言,公证证据的收集可通过两种途径进行。
  1.当事人提供证据——举证
  从《公证法》第27条可见:证实公证事项的真实性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讲,对过往时的,既往的,非亲历性的公证事项,应由当事人承担证实责任。其提交的证实材料应包括:(1)身份证实。(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代理权证实,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实。(3)需要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证实材料及财产所有权证实。(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