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拓展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和行政判决方式的思考

时间:2020-10-27 13:48:23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对拓展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和行政判决方式的思考

行政诉讼制度使法院行政审判职能具有了法治的权威和专业的属性,也为监视、制约行政权力不被滥用提供了法律程序保障,但由于该法对审判依据规定的.局限性和司法裁判的形式性,导致“维权与监视”的立法宗旨不能完全落实,“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目标难以全面实现。为此,应拓展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和行政判决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审判相融互洽,并落实于行政诉讼的具体实践中,以期达到“法治”和“效益”的双重目标,即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维护和监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治目标;降低行政本钱、进步行政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司法公正的效益目标。

  一、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现状及其局限性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包括两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和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适用行政法规范,在于为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正当性(包括行政处罚行为的公道性)审查提供判定标准,并对其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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