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律的构建研究论文

时间:2020-12-05 16:37:52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律的构建研究论文

  摘要: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油气的勘探开发,本文调研分析了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存在的问题,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提出了如何完善國际法律问题的相关对策,对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的构建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律的构建研究论文

  关键词:国际法;构建;石油污染;海上钻井平台

  陆地石油资源的减少使的海洋石油成为勘探开发的重点,海上钻井平台是石油钻探的基础设施,然而由于配套技术的完善程度不够,近年来海上钻井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海洋环境污染,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由于海洋石油的跨国性,在处理石油污染问题时往往牵涉较广,国内法律与国际法律的不一致性也影响了石油污染问题的处理。

  一、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存在的问题

  (一)船舶油污损害法律不适用海上钻井平台

  探讨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问题,首先应当准确界定海上钻井平台,目前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海上钻井平台常按结构分为移动式、固定式两种平台。其与船舶有较多的共同点,如经济利用价值巨大、实际操作时一般被认为是不动产、具有移动特性、可固定特性以及承载能力、技术性和安全性要求高以及出问题后危害程度高等。因此,鉴于其存在的诸多共同点,常常将船舶油污损害法律与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问题同等使用。

  然而,海上钻井平台与船舶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主要体现在航行能力、使用目的、搭载用品、外形结构、内部设施以及评价标准等均有不同。将船舶和海上钻井平台法律混淆使用非常不妥。海上钻井平台所运用法律应当根据船舶法律进行修正、调整,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非常必要。

  (二)国际公约的制定不全面

  国际法是作为多国利益冲突相协调的结果,很难实现对所有国家都公平,因此,不可能所有国家都支持。国际立法相关内容原则性过于强烈,具体执行标准可操作性差,处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

  国际上目前对于海上钻井平台的污染公约、条例等,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进行论证、制定,事故后处理本来存在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再加上事故发生种类不一,不可能所有事故均发生,因此,国际公约的制定存在较大的历史局限性,对石油污染事故处理非常不利。

  根据制定的石油污染国际法律法规,坚持按原则执行,是大部分国家及地区所认同的,然而仍存在国际公约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执行上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如相同海域国家由于共同利益关系而签订国际公约,而部分国家由于利益关系执行困难;此外,由于还是钻井平台所处位置存在争议,往往也较难执行公约。

  发生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时,往往牵涉多个国家海域,不同国家自身经济、技术水平的差异,使的事故造成不同的影响,如发达国家资金、技术力量雄厚,处理环境污染能力强,而发展中国家存在较多困难,很难恢复环境污染。当前国家援助在这类问题上规定不明确,缺乏公平性,影响了社会稳定。同时,按照国际公约,目前对海上钻井平台造成的污染问题,赔偿内容、范围、赔偿金额未明确规定,处理起来仍存在问题。

  (三)国际合作的体制不够完善

  以多国相合作,共同开展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处理问题,对整个国际社会是有益的,也能更好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然而,由于国家、地区以及历史发展的不一致,使的.国际合作分歧较大。

  二、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完善的对策

  石油污染国际法的制定需要坚持以下原则:可持续发展、共同但有区别、国家主权与国际合作相结合、公平公正等原则。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对策:

  (一)独立建立平台国际法

  当前国际上还是将钻井平台与船舶等同处理,但分析可知,虽然两者存在较多的共同点,但其本质是不一致的,因此,开展独立的海上钻井平台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合适的国家法已迫在眉睫。

  (二)完善国际公约中相关内容

  当前国际公约中关于石油污染问题还存在较多内容不完整,针对这些内容,需要制定如下措施:增加立法内容的可操作性;保证内容具有前瞻性;明确相关原则;国际援助问题的解决与完善;明确污染后赔偿内容并量化;建立污染责任限制体系。

  (三)建立国际性的基金制度

  按照污染者的负担原则,建设钻井平台之前,需结合海域地理环境、平台质量、自身开发能力以及事故发生概率,以石油制品使用方、钻井平台使用方,开发国家缴纳资金建立国际专项基金以防治石油污染。

  (四)进一步对国际合作体制进行完善

  海洋的污染问题会影响到沿海的诸多国家,当前针对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问题从没间断过,国际上都在付诸努力,目前部分公约、条例已经取得良好应用。当前,区域性约定比较容易实现,因为在统一范围各国具有较一致的利益取向,在签订以及执行的过程中阻力都较小,在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上远超过国际公约。因此,以区域性公约为导向,将区域性公约不断推广,逐步纳入国际公约,实现各国利益、权利、义务等的均衡发展,是今后应当努力的方向,也只有这样,才能构造良好的海洋环境评估系统,使的当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的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海洋污染的程度。

  三、结语

  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开展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问题的重要性,目前已在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法规。文中通过对当前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国际法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了相关完善对策,对海洋石油污染立法提供了依据,也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董云龙.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涉外法律问题分析[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10-17.

  [2]刘禾斐.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防治的国际法律研究[D].沈阳:沈阳工业大学,2016.

  作者简介:杨冬(1986.11-),男,汉族,陕西铜川人,从事石油企业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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