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中的法律人视野(一)

时间:2020-10-17 15:01:25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制度变迁中的法律人视野(一)

[内容摘要]法律人促进法治,但调查表明,由于其可能的视野局限,法律人也可能成为制度良好变迁的阻力主体。相对非法律人而言,由于其对法律形式逻辑的过度偏好,对社会现实认识的忽视;对公平、正义的过度重视及对效率的忽视尤其对法经济学等务实的工具和视角的偏废;对法律功能的理想化的理解,对法律工具的过度偏好,而形成一种法律的惯性思维,从而排斥其他的视角和工具,导致相对短视。为确保良好制度变迁的及时、有效实现,法律人应该拥有更宽的视野。这要求其必须在超越部门法学的基础上,掌握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等研究制度变迁的最基本工具,并对社会现实有一个深入、客观的了解和把握。这对于立法、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中的法律人都相当必要。

  [关键词]制度变迁,法律人,视野,部门法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

  一、法律人视野的提出

  法律人[1]的视野是决定其对法律问题的观点和态度的主要因素之一。这是笔者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研究的过程中得出的基本结论之一。为了解《消法》第49条的功能实现和制度变迁问题,笔者曾于2002年8月至2003年11月,在广东深圳、浙江诸暨、四川内江三地作过问卷调查。在该调查中,有一个调查结果值得关注。当问及“对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应该适用《消法》第49条的规定”[2]时,613人中有110人持否定观点,占18%;在受访的30位经营者中,持否定观点者为28人,占93%;在受访的310位低收入者中,持否定观点者为28人,占9%;在受访的33位法律人中,持否定观点者为20人,占60%.按各自持否定观点的比例比较,法律人是低收入者的6.7倍,是平均的3.3倍,仅低于经营者。(见图一)(因系统原因图无法上传,故略。下同。)调查中,93%的经营者持否定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他们的自身利益;但60%的法律人持否定态度,比例如此之高,值得研究。调查资料显示,对于其否定的原因,在持否定态度的20位法律人中,有13人选择“知假买假者不是《消法》中的消费者”,占65%.这表明法律人对《消法》第2条有关消费者的规定的了解和理解是其持否定态度的主要因素。既然《消法》明确规定其仅适用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那知假买假者明显不在其范围内。这是其持否定观点的主要理由。这种以法律条文做为惟一的评判标准的做法在大陆法系国家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把法律条文作为永久的评判标准,可能就会出错。因为制度规则本身并非永恒,随着社会情势和制度环境的变迁,制度变迁也是必然的事。在出现特殊的情形而导致制度可能变迁之时,对制度、制度环境、及出现的特殊情形作综合的、全面的研究是必要的,而不仅仅运用条文作出简单化的处理。如果法律人的视野在任何时空仅仅限于条文本身,其视野局限可能使其成为良好制度变迁的障碍。

  二、两组针对性的调查及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调查

  为了印证上述判断,并进一步了解影响法律人视野的因素及对其观点的影响程度,笔者在近半年内作了两组对比性的调查。调查主要在S大学和S市进行,部分调查在X大学等地进行。共调查538人。为对比研究以了解法律人和非法律人之间的观点差异及不同学历、社会经历对其观点的影响,本调查在两组6类共12群人中进行。(见表一、表二)被选择的`调查资料涉及或可能涉及制度变迁问题。其一为手写假保单问题,其二为正当防卫问题。每个调查资料只设一个选择题,其中手写假保单问题的选择有标准答案,正当防卫问题的选择没有标准答案。调查资料及相关问题简述如下。

  调查资料一:2004年2月12日,CCTV对我国航空意外保险领域中的手写假保单现象进行了报导。手写假保单是指由人工填写的不留底单的保单。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因为乘客投保后大多随身携带保单乘机,如果飞机坠毁,保单与人一起消失,乘客家属无法主张权利。如果飞机正常,因没有出现事故,乘客自然不会主张保险权利。两种情形下,欺诈非常容易得逞。据记者调查,当前这种人身保险领域中的手写假保单现象相当严重。[3]对此,你认为保监会应该:A.多渠道监管,如采取悬赏举报制度。B.采用多种责任形式,并加重处罚力度。C.取消手写保单。D.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