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6)

时间:2020-10-13 11:37:03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

  6、海事机构内部监督制度。除了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外,要强化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违法行政的责任,也要追究行政不当的责任,不能因为行政不当不属于违法就不予追究。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同时要靠行政机关内部操作来解决。海事机构可在内部建立一定的惯例作法,以一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本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中具体应考虑的一些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具体标准。《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因素有“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海事机构可根据上述基本因素、各因素之主次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可操作的有关本单位行政处罚的标准,这样,不仅便于执法人员操作,也便于实现本单位行政的统一;海事机构还可以形成一个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制度,以优秀的行政处罚案例约束本单位的执法行为,起到和警示的作用。

  此外,职能分离制度、合议制度、行政救济制度等都能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错位起着一定程度的控制作用。

  上述各种制度将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环节上对控制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发挥作用。但任何一种制度都不能单枪匹马、孤军奋战,控制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机制应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各种制度应互相配合,方能达到有效控制之目的。这些程序权益一旦转化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将汇合成巨大的力量,以抗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而增强行政主体的自律意识,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1]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王名扬:《美国行政法》,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3][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4]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中国社会》1993年第1期。

  [5]游振辉:《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中国法学》1990年第4期。

  [6]王海东主编:《国际国内海事法规全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7]金正明主编:《中国海事审判的与实践》,海天出版社1993年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汇编》,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论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相关文章:

1.论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

2.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道德审视

3.论述法官运用刑事自由裁量权的现状

4.浅析完善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约束的构想和建议

5.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定义及存在的必要性

6.论文提纲:论李白的自由精神

7.休谟论意志的自由与必然

8.论康德的先验自由何以可能

9.关于商标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