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侵权呼唤完善法制

时间:2020-10-11 18:26:14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学术侵权呼唤完善法制

  近年来,关于学术界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腐朽的新闻屡见报端,这种知识学人违反学术道德甚至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不端行为,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在揭露声讨之余,如何采取对策加以防范,值得我们重视-

  今年8月初,有媒体披露了北京大学英语系一位副教授因学术剽窃被除名的消息,同时,有关这位副教授的剽窃细节以及北大外语学院的处理意见等,也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有的报刊还列出了“黑名单”,对近年来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学术剽窃、抄袭事件予以曝光,学界形象再次受到玷污。

  近年来,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腐朽问题时有发生。揭露、声讨、谴责之余,也许我们更应该从社会理智的高度关注侵权行为的表象及其内因,通过健全机制加以防范,对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学术道德的不端行为加以监督和惩处。

  现象:学术成果“借鉴”成风 剽窃手段五花八门

  从陆续被媒体曝光的涉嫌剽窃抄袭事件来看,除拙劣地直接“抄录”他人作品自己署名公开发表外,侵权手段还有以下几种-

  抄袭国外同行的论文,以中文在国内发表;将自己翻译出版的国外作品视为自己的创作,在个人的论文或著述中随意引用;将国外科学家交流的尚未公开的论文的精彩内容窃为己有,再加上其他科学家的专著内容,拼凑成自己的论文;论文“相互署名”,把别人的论文稍加修饰后,自己和原作者共同著名发表;还有师生之间、师兄师弟之间、小团体内部的相互挂名,因此出现了有的人发表了论文竟然不了解内容的怪现象,也出现了虚报了SCI收录论文数的情况。还有的人自己抄自己,同一文章换个标题在不同刊物上多次发表,或将已经出版过的著作重新排列组合后再版,在海外出版后又在国内出版,或者在国内出版后未经授权又在海外出版……

  一些作者“闭门造车”,或对别人已发表的成果视而不见,也往往造成研究成果与他人“不谋而合”。

  显然,频繁的侵权事件不是一句“没看见”所能解释的。多数抄袭者其实是不愿看或假装没看见,藉此推卸自己的道德责任,伪造自己的学术品位。他们有的是照抄古人,有的是照抄国外,有的是隔行业“借鉴”,有人明明看见别人的'成果已摆在那里,却继续进行重复研究,将毫无新意甚至是倒退的结论拿出来发表。

  原因:少数学人道德缺失 宏观制度存在缺陷

  学术界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假冒伪劣、抄袭剽窃等不良现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担心,如此的学术空气下如何传承学术精华、创新超越?有人痛心疾首地说,学术腐朽的蔓延将会动摇我国的教育根基。

  究竟是哪些因素导致学风腐朽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学风问题是整个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学术腐朽是社会上的浮躁风气与商业上的投机心理对学术研究的严重侵蚀”所致,学者之堕落乃是因为他们“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未能经受得住利益的诱惑和驱使”。因此,解决的办法是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加强相关的立法,用机制遏制学术腐朽现象。

  北大英语系某副教授抄袭事发后,一些老师认为,这一个案有其自身学术道德上的原因,现行科研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亦难辞其咎。学术小组出具的鉴定报告中指出:“最近一些年,国内各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争先恐后地推行一系列带有浓重工具性色彩的改革,不尊重科学和人文学术的内在要求,采取简单的量化标准作为评价和奖罚的尺度,加上一些学人不自律,不检点,蝇营狗苟,唯利是图,致使学术抄袭行为呈愈演愈烈之势。”一位教授解释说:译作往往被当成个人独立著作之后第二等级作品,在评级、加分方面吃亏,这就驱使一些学者愿意去编译,而不是翻译。

  南京大学一位教授认为,学术腐朽与体制的脆弱有关。现在国内一些高校在评奖、留校制度以及行政职位上,都要看职称,而在职称评定上,往往以论文数量定论,正是这样的“惟职称论”,使得一些人不惜采用一切手段,甚至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因此,遏制学术腐朽可以选择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国家要对评定职称论文数量规定做一次“大手术”,不看论文数量,重要的是成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