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时间:2023-03-25 00:15:46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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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摘要:体系结构的设计是民法法典化的首要,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来源于现实生活之中。现有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基本可分为两种:一是法国民法典的“人-物”对应结构;二是德国民法典的“总-分”对应结构,这两种结构均有法典目的缺失的缺陷。我国民法典的结构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位、以权利为中心、以责任为手段的思想,以此设计的民法典实行三编制:第一编人法,第二编权利法,第三编侵权行为法。这一结构既具有民法文化的支持,也能使我国民法典结构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关键字:民法典,体系结构,民法本位

  民法典的制定过程,实际上是一国的民事体系化的过程。在没有民法典的国家中,并不意味着没有民事立法。民法典就是现实中的实在法以一定的方式组合在一起的外壳。要将这些杂乱存在的实在法组合在一起,就得为其提供一个体系框架,使每一民法材料都能在这个体系框架中各得其所,***共存,这就是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有了以一定结构构成的体系,各种民法材料的加工才有一个回属。因此,体系结构的设计是民法典制定的基础。

  法典编辑的告诉我们,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是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在已有民法典的国家中,只是体系的验证和修改,在没有民法典的国家中,就要进行体系的设计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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