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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建立设想
[摘要]: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是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司法机关管辖了其无权管辖的案件或者以为其他司法机关更适合管辖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审查权的法院提出要求该司法机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或更适合管辖的司法机关管辖的主张。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直没有规定管辖权异议制度,并由此了刑事诉讼的公正、顺利进行。有必要在我国建立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本文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进行了具体设想。[关键词]: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 必要性 具体设想
一、 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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