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构
一、村民自治——转型的出发点。以为不论是村民自治还是地方自治的理念和制度都是从西方引进的“舶来品”。了20世纪初和80年代两次引进村民自治的.特点和区别。提出村民自治是团体自治的一种形式,是国家和社会分离的必然结果。建设中国村民自治制度是20世纪中国***建设的重要财富,并使***化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政治的主题。二、我国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缺陷。一是“小马拉大车”。用组织法往规范村民自治制度的全部,结果只能是“小马拉大车”不堪重负。【论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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