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视野里的权利限制-以权利冲突与权利限制的关系为考察中心
[摘 要]权利限制通过限制冲突中的权利,使多种权利得以***共处,而成为权利冲突的基本纠偏机制。权利限制并非权利的固有属性,而是外设于权利边界上的限制;权利限制使被限制权利方负有容忍“义务”,相对方居于优先地位,并可成为侵权责任免责根据。在特定情形下,权利限制还可引发财产权属变动。权利限制也须被限制,这些限制包括遵守权利位阶的原则、保存原则、比例原则等。 [关键词]权利冲突;权利限制;效力;权利限制的限制 ***与冲突相对并共同维持着法律秩序的“阴阳平衡”。与权利***关系一样,权利冲突也是法律世界的正常现象,并表现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相互矛盾或抵触的关系或者因行使权利而侵害了他人权益的`行为。***不能回避权利冲突,而需要宽容地对待冲突,并使冲突化解机制制度化,以避免冲突失控进而产生破坏性后果。[1](P27)权利冲突实际上是以权利为媒介的人与人间的矛盾冲突,是以权利边界为中介的利益冲突与意志冲突。 “对自由的限制换得了对自由的保障”。[2](P3)权利限制通过限制冲突中的权利,使多种权利得以***共处,而成为权利冲突的基本纠偏机制。权利限制并非权利的固有属性,而是外设于权利边界上的限制;权利限制使被限制权利方负有容忍“义务”,相对方居于优先地位,并可成为侵权责任免责根据。在特定情形下,权利限制还可引发财产权属变动。权利限制也须被限制,这些限制包括遵守权利位阶的原则、法律保存原则、比例原则等。 一、权利限制的基石权利边界是因权利限制而产,抑或未经限制就事先存在权利边界?“权利冲突”一语中的“权利”是未受限制的权利,还是已受限制的权利?假如权利边界本身包含限制,则权利内涵消除潜伏冲突的机制,所谓的权利冲突也就不可能存在;假如权利边界并不包含限制,则主体行使自由时必存在与他人的自由相冲突的可能,限制成为化解权利冲突的对策。对以上的不同回答,也就形成不同的理论学派。 (一)关于权利限制的两种理论1.外在理论(external theory)【私法视野里的权利限制-以权利冲突与权利限制的关系为考察中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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