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诉权理论研究?

时间:2020-10-20 16:47:39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理论研究?

  摘要:被称为民事诉讼上的“歌德***猜想”的诉权理论一直是学者们力求探明的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理论研究?

  重要基础理论,古往今来众说纷纭,学说林立。本文着重阐述诉权理论对指导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设立和的重要作用,以及诉权与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法的价值(人、***、正义、同等)之间的自然联系,并力图结合当前不断扩大的人保护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趋势,探求诉权理论的新特征、新发展。?

  关键词:诉权 ***人***权??

  宪法在赋予人***权的同时也赋予以自由权,财产权及生存权等项基本权利,为保障和实现上述基本权利,宪法又赋予人民以诉讼权,并设立司法机关尤其是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使其依法确保人民以权利主体的资格获取精神性和物质性利益的愿看得以实现。为发挥此项司法作用,依照宪法规定精神,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并授权人民法院负责实施和运作。① 因此,诉权可视为公民基本权利在现代法治国家诉讼制度中的体现。?

  一、诉权 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理论基石?

  诉权作为民事诉讼法学中重要的理论基石,指导整个诉讼程序的启动、设置、运作,体现在一审,二审乃至再审的整个诉讼过程的始终。它具有极其重大理论意义,体现在下述四个方面上:?

  (一)诉权作为法律实施的组成部分,与审判权一起构成了诉讼?

  由于司法审判权作为国家统治权的重要表现形态,代表国家权力在发生纠纷领域发挥作用,要求一般的权益争端均需由当事人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解决,这是国家职能发达的表现,要求排斥私力救济。于是诉权作为桥梁和纽带将民事争议与获得国家司法保护、审判权之间连接起来。当事人要求国家按照法律的预设终极实现自身权益的请求权利,即是诉权。②诉权是

  法律实施制度的基本条件和组成部分。正是诉权使得审判权得以启动、行使,两者一起构成

  了诉讼,而诉讼则使得司法权由静态转为动态,成为法律实施的终极保障。审判权与诉权的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③一方面,审判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具有决定性作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纠纷解决的途径可以是自行和解,或经中立者(如第三者、贸易行业、工商部分、仲裁机构)解决,向法院起诉则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如起诉权、反诉权、申请权、质证权、辩论权、处分权、上诉权、请求执行权等等均受到审判权的直接,并且这种影响经常是决定性的,决定着诉权的行使是否能达到实现当事人益的结果。另一方面,诉权作为一项重要确当事人利,对于审判权的启动和诉讼程序的运行有重大影响。所谓“不告不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只能依靠于当事人行使诉权,审判权特有的属性是被动性,不能主动审理、解决民事纠纷。审判权不仅指人民法院具有保障诉权行使的资格或能力,而且意味着必须提供这种保障,审判职员无权任意取舍。当事人行使诉权可以对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产生的约束力,只要这种权利的行使不带瑕疵而符正当定条件,均应产生诉讼法上的法律效果。裁判者负有保证此效果发生的责任,不得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从此意义上来说,诉权的行使能监视和制约审判权的依法行使,保证民事程序的公正性,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诉权理论的基本精神

  诉权理论指导,调节着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并体现在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中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形成的,以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主导,人民法院、人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并受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一种社会关系。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与当事人行使诉权相结合而产生,是以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为主导的多面法律关系。它以权利义务为内容,诉权理论必然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影响。不同的诉权理论,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相应地也会不同。由于诉权不仅是一项阶段性权利,而且贯彻整个诉讼活动始终;不仅由原告享有,而且由原告、被告双方享有;其广泛性和贯彻始终性必然会体现在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中。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民事诉讼法的本质特征和精神实质,其中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诉讼权利对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体现了诉权理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