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论纲

时间:2020-10-18 19:33:00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论纲

在国际私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经过几个世纪的沿革,不仅十分完善,而且已经成为解决适用的一项重要原则。在进进新世纪的`前夕,重新审阅这一原则,不仅会加深我们对其本身的意义和价值的熟悉,而且会增进我们对国际私法的整个体系和基本精神的理解。

  一、根源论

  国际私法领域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所谓“私法自治”原则在法律选择题目上的体现。因此,熟悉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源,首先就是要了解私法自治的由来。

  一般以为,私法自治滥觞于“商品生产者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即罗马法”。①由于简单商品高度,民事关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罗马私法十分发达,后代所谓“罗马法”便是罗马私法的同义语。不过,最初是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区别的。后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对私人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多,终于需要在国家权力和私人活动之间确立一条明确的界限。适应这种需要,帝政前期的五***学家之一乌尔披亚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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