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的财务治理目标分析

时间:2020-10-19 15:04:16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基于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的财务治理目标分析

于现代企业制度使产权高度分化,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发生了分离。同时,现代企业制度使得传统意义上的财产具有两种形式和两重主体:一是以股票或股权形式存在和运动的所有权,由股东把握,回属主体是出资者,即股东;二是以实物资产形式存在和运动的经营权,由经营者把握和运用,回属主体是企业法人,即经营者,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从产权分离的角度看,企业的理财主体可分为出资者财务主体和经营者财务主体,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在财务治理目标选择上必然存在分歧,股东面临着巨大的经营者“道德风险”:在面对重大决策和经营治理过程中,经营者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尽最大努力实现企业财务目标。为了防止经营者背离企业目标,股东必须建立有效的控制和监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控制,促使股东与经营者的财务治理目标相一致,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企业终纵目标。这种对经营者的控制和监视机制应是股东和经营者目标的折衷,双方都可以借助企业财务治理目标实现自身追求的'目标。本文试图通过对企业财务治理目标制定中股东和经营者关系进行博弈分析,提出能够协调股东和经营者关系的财务治理目标。
一、股东与经营者行为选择博弈假设
(一)博弈主体i假设。假设参加博弈的主体1是经营者,主体2是股东,两者都是风险中性者,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二)信息完全假设。假设经营者具有独立决策权,决策时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三)决策时间假设。假设博弈双方都无法根据对方的决策选择或调整自己的策略,也就是说,博弈双方可看作是同时做出决策,没有时间先后。
(四)行动集合假设。假设博弈主体各自可选择的行动集合(Ai={ai},i=1,2),股东的行动集合为A1={监视,不监视},经营者的行动集合为A2={道德,不道德}。
(五)博弈结果假设。假设经营者通过不道德手段而获取的收进为R;股东监视经营者所花费的本钱为C;经营者为采取不道德手段而花费的本钱为F,包括被所有者发现不道德行为时对经营者的罚金;股东监视经营者的概率为p,p∈[0,1];经营者采取不道德的概率为q,q∈[0,1];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会被发现,且C 二、股东与经营者行为选择博弈分析
根据以上假设,可以得到股东与经营者在各种策略组合下的收益或损失,如表1所示,每个组合中第一个表达式表示股东收益,第二个表达式表示经营者收益,假如是负值,表示损失值。
表1 博弈收益矩阵
经营者
股东 道德(Y) 不道德(N)
监视(J) -C,0 F-C,-F
不监视(H) 0,0 -R,R

在股东与经营者的博弈中,根据假设三,博弈双方同时作出决策,没有时间先后,因此,是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从表1可以看出,假设经营者选择道德(Y),那么对于股东来说,最好的策略选择不监视(H),可以省出监视本钱C;但当股东选择不监视(H)时,经营者的正确策略是不道德(N),而不是选择道德(Y);假如经营者选择了不道德(N),股东必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监视(J);而当股东采取监视(J)时,经营者为了保护自己,必然选择道德(Y),如此不断循环。
在经营者与股东的博弈中,经营者分别以概率q*和1-q*随机选择不道德(N)与道德(Y),股东分别以概率p*和1-p*随机选择监视(J)与不监视(H)时,双方都不能通过改变策略或概率来改善自己的期看收益,因此构成混合纳什均衡,这也是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由表1中的数据可推出股东、经营者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是:
q*=C/(F R),p*=R/(F R)。
即对经营者而言,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的概率小于p*,经营者的最优选择是不道德;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的概率大于p*,经营者的最优选择是道德;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的概率即是p*,经营者可随机选择道德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对股东而言,假如经营者不道德行为的概率大于q*,股东的最优选择是监视;假如经营者不道德行为的概率小于q*,股东的最优选择是不监视;假如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即是q*,股东可随机地选择监视或不监视。博弈的纳什均衡与不道德收进(R)、不道德本钱(F)以及监视本钱(C)有关。不道德本钱越高,不道德收进越高,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越小;而监视本钱越高,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就越大。为什么不道德收进越高,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反而越小呢?由于不道德收进越高,股东监视的概率越大,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被发现的风险也就越大,经营者反而不敢作出不道德行为。由此可知,经营者是否作出不道德行为选择,关键还是取决于股东监视的概率p。股东可进行经营者不道德行为本钱—收益分析,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种监视约束机制,以加大经营者的不道德本钱F,使经营者的不道德收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