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团体财务集中控制的探索

时间:2020-10-18 19:30:56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企业团体财务集中控制的探索

团体财务集中控制的核心,是企业团体总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集中控制。它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间的产权、资本关系为基础,以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约束、检查或纠偏为手段,而形成的一套完整的财务控制体系。

  一、企业团体实施财务集中控制的条件

  企业团体本身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它是多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纯从民法角度来说,企业团体子公司及其他各阶层成员企业与母公司一样,都拥有同样同等的法人地位和权力,都拥有独立的化人格。而企业团体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的一个基本条件是,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股权(尽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母公司利用自身的资本上风,通过资本杠杆确保了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顺理成章地将子公司及其他各阶层成员企业的权力地位纳进企业团体同一的目标、战略与政策的规范或“秩序”约束之下,在一个特定的法人联合体的系统框架下进行了权力与地位的整合重组,为企业团体实施财务集中控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企业团体实施财务集中控制的意义

  在现实治理中,企业团体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系列。首先,团体成员单位各自为政,追求各自的财务目标,导致决策的次优化;其次,资源在团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调动困难,资源不能优化配置;最后,团体内部资源配置上的重复浪费,规模效益的发挥。组建企业团体的宗旨也就是?实现资源集聚整合上风和治理协同上风。倘若不能贯彻这一宗旨,只是多个企业简单地***在一起的话,企业团体就失往了存在的意义。企业团体实施财务集中控制正是贯彻这一宗旨的重要手段。它有利于实现团体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实现企业团体的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实现企业团体“1+1+1>3”的整合协同效益。

  三、企业团体实施财务集中控制的

  (一)明确企业团体各层面财务决策的权力和责任

  实行企业团体财务的集中控制,首先要把握好“集权”和“分权”的程度。***公司财务的集中控制并不排斥子公司的独立核算,而是在同一的有机体内充分体现子公司的法人地位。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集中控制”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实行“集权”,而是要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在可控的情况下尽量实行“分权”。企业团体财务决策治理过程通常涉及四个不同层面上的决策主体或财务机构?母公司董事会——团体财务总部——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应明确规定各层面的财务权限和责任,包括他们各安闲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活动中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治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实行财务总监制度

  对子公司财务职员的控制是企业团体总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的重要手段,通常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我们称之为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享有对子公司财务计划制订的参与权,财务计划执行的监视权;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总监与总经理或董事长共享签字权,并承担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等责任。

  (三)同一团体财务制度

  为了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其经营成果,从而保证企业团体整体的有序运行,母公司还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制定同一的、操纵性强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子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进步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有条件的企业团体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机系统,将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都集中治理?母公司财务主管可以随时调用、查询信息,随时把握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

  (四)建立集中的资金治理系统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流转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资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因此,资金治理是财务治理的核心。包括现金治理系统、筹资治理系统、投资治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