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财务治理中的集中核算制度探讨

时间:2020-10-16 18:52:12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教育系统财务治理中的集中核算制度探讨

摘要 教育系统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学校财务局核算有利于加强教育经费的治理和监视,有利于规范财务治理和会计行为,有利于进步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但是在实践工作中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现阶段北仑区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题目提出几点设想,希看能使会计核算中心发挥更有利作用。   关键词 教育系统;财务治理;集中核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旧的财务治理体制也必须因势改革与完善。作为改革的产物,教育系统财务治理实行“学校财务局核算”制度下新成立的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简称“中心”)是在不改变教育系统直属单位自主理财的条件下,取消其在各自银行开户,实行集中支付、同一核算的机构。取消多头开户,有利于进步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资金收支透明度和教育经费的宏观调控,防止学校资金的被挤占、被挪用,进步资金使用效率。本文就教育系统会计核算制度的相关题目作初步探讨。
  
  一、现行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方式及特点
  
  现行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运营的条件是“三不变”;预算治理体制不变、单位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同一账户、资金、职员,集中办理资金结算,经费收支核算,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治理,其运作机制在于三个方面:
  1.“四个同一”
  同一发放工资、同一会计核算、同一会计档案、同一财务公然。学校取消各自分散的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同一开设核算账户,财政同一拨进资金,中心同一支出,实施备用金治理。各单位设置报账员一名,负责中心与单位的沟通联络,中心负责凭证的审核和登录,编制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档案的编目、立卷、回档等。中心根据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定期公然财务成果,实施公然的群众监视。
  2.明确职员岗位职责,完善内控制度
  中心分设三个核算点,各设一名核算点总会计和一名出纳,网络维护员一名,若干名记帐会计。总会计师对报表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总出纳负责支票的开具、银行对帐、现金支取,网络维护员保证电脑网络的正常安全运转。记帐会计负责整理档案,登录凭证,并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监视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反馈财务信息,提供财务分析。各岗位职员要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由人事部分和计财部分公然招聘、择优录用,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职员实施定期轮岗、回避制度,岗位之间要相互牵制制约,以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3.集中委派与重点委派并行
  由于个别学校单位资金流量大,会计核算业务较复杂频繁,从而需要对资金实施专项治理和全过程监视,如宁波市北仑中学、区成人中专以及正在建设中的北仑职高,学校规模大、性质特殊,收费情况复杂,象成人中专既有全日制中专又有业余的成人教育,又是区教师培训中心,一套财务系统核算多种办学经费相对复杂。针对特殊的情况个别题目个别处理,细化了有关规定,必要时实行重点委派会计职员到各学校,以确保专款专用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实施集中核算最直接的效果就是精兵简政,节约本钱。此现象在新成立的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尤为明显。北仑区教育系统现新成立的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十余所,假定每个民工子弟学校各自设立出纳、会计岗位各一,以十所为计算共需20名,工资2万/年为底薪共需40万,加上购置新设备,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业务指导等这些都需要精力、物力,现回属至核算中心,中心既有的设备、既有的职员实施同一的会计核算,这种精简的效益显然是巨大的。通过柜台式服务,信息透明度极大增强,为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利的资金保证。
  
  二、会计集中核算是以会计服务和监视为一体的新型财务治理模式,但难免存在不够理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