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自产产品出口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时间:2020-10-14 13:59:07 财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无自产产品出口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例:一个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其自产货物内销,进料加工货物复出口。该企业2003年1月份,用600万元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进项税额102万元;本月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价格100万元;内销产品的'销售额为500万元(不含增值税);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金额为600万元(离岸价);该企业内销和出口货物(非应税消费品)均适用增值税率17%,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假如上期无留抵税额,本月未发生其他进项税额。要求应退增值税并编制分录(单位:元)。  该例的主要特点是计算和处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他没有什么与一般出口贸易不同。  ① 外购原材料等  借:原材料等

【无自产产品出口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1.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

2.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3.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纳税筹划

4.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

5.不同贸易方式下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

6.出口退税会计工作简历

7.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8.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管理策略分析